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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上海市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的文件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9月27日上午,长宁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在周家桥社区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人大代表、社区居民、长宁区街镇代表等四十余人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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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是一楼住户的雨棚被楼上掉落的花盆砸坏,但无法查明究竟是哪户人家所为,故一楼住户将楼上可能的51家住户及物业公司均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长宁区法院收到案件后,针对被告人数众多且均是同一小区居民的特点,确立了实地走访、大力化解、共同防治的审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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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深入社区,多方了解民意。案件受理以后,立即进行走访研判,由专人与居委会、街道司法所对接、走访,了解小区基本情况、纠纷发生背景,对居民矛盾、居民诉求进行摸排。由居委会协助高效完成诉讼材料的送达,依托于居委会“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多元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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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立足邻里,促进和谐为先。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法院多次听取原告及部分被告的意见,了解被告对案件的态度及顾虑,向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鼓励双方达成共识。最终,在9月27日庭审时,被告物业公司承诺进一步加强小区管理,强化禁止高空抛物宣传,被告代表承诺今后杜绝高空抛物,共做社区好邻居、共建美好家园,双方现场达成和解。至此,本起被告人数众多的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了结,体现了法院对居民纠纷简易审、快速调的工作模式,避免邻里纠纷矛盾升级,促进共建舒心、安心、开心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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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签约普法,赋能基层治理。庭审结束后,在长宁区法院、长宁区委社会工作部、周家桥街道的见证下,社区居民代表、小区业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共同签署了小区文明公约,自觉承诺遵守文明公约内容,共建美好家园。之后,法官对高空抛物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普法宣传,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本次巡回审判不仅解决了当事双方的纠纷,更有利于以案普法,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基层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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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具有范围广、伤害大、难追责的突出问题,成为城市化发展进程中逐渐显现的社区治理难题。长宁区法院依托“彩虹桥”法治工作站,选择在居民家门口就高空抛物案件进行巡回审判,一方面体现了民事司法领域对于高空抛物治理的积极回应,对于有效防范、遏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引领正向社会价值、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以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选取与社区生活紧密结合的案件,充分发挥审判与基层社区的引导与规范功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真正提升人民法院服务区域基层治理的实际效能。

代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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裔 黎

长宁区人大代表

新华路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社区巡回审判庭这种模式很好,让社区居民可以“零距离”进行旁听,给居民带来更直接的普法感受,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明理、以理服人的方式提高大家的的公共安全意识,减少不幸事件发生,共同维护头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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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林

长宁区人大代表

周家桥街道长宁新城圣约翰名邸业委会主任

刚才我看了整个庭审过程,我相信法院做了大量前期工作,这个审判结果也很好,后续的文明公约的签约,对我们来讲也是非常值得借鉴的。在多元解纷这一块工作,我们要做更多的宣传。一个好的案例,能起到好的教育作用。在发生类似事件之前,我们的宣导工作要起到这样的一个效果,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留下遗憾。所以今天这个活动有重大的意义,回去以后,我们会继续配合,进行广泛宣传。

供稿 | 民事审判庭

图片 | 金文斌

编辑 | 金文斌 谢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