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优质化的目标是实现案件质量最优、效率最优、效果最优、司法获得感最优,通过庭审优质化的‘窗口’,可以感受到司法改革去地方化和行政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开化等预期成果……”日前,全国省级法治媒体一行50余人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采访时,全国民事审判专家,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谈到相关经验时如是说。

历经两年的实践,鞍山法院从诉答文书规范化、争点整理、事实认证训练、释明权行使、心证公开、判后答疑等一系列“小切口”入手,全员、全程、全域提升庭审优质化水平。

01

诉答文书规范化

原、被告准确清晰表达主张

7月26日,鞍山中院审理鞍山地区首例涉某短视频平台商业诋毁案件。

“……现在宣布开庭。”陈林作为此案审判长宣布开庭,他的屏幕上有答辩状、质证意见、反答辩意见、反质证意见等8份材料,其中,针对该案争议焦点——商业诋毁内容,还分别有单独的答辩状及反答辩状。

案涉两家鞍山地区较为知名的健身企业,郭某以某乙健身房负责人“徒弟”“馆长”的身份,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个视频,以较有针对性的代号对某甲健身房的服务、器材等进行夸张性、否定性的评价。而某乙健身房的负责人为郭某的视频拍摄提供场地、出演角色,共同参与视频制作。

通过把好“入口关”——规范诉答文书的内容和格式,双方当事人得以更加清晰、准确地表述各自的主张和证据……

“上周,我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代理一起道路交通案件,不到20分钟就开完庭并宣判,这都得益于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在鞍山法院与鞍山市律师协会进一步协同推进诉答文书规范化座谈会上,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世枭有感而发。

“当前司法实践中,诉状写多写少、答辩状答与不答均处于无序自发生长状态。答辩状与诉状‘自说自话’、未形成有效争点交锋也是一种常态。”提起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的背景,陈林在深入研究庭审方式历史沿革、法律方法论对比以及审判实践困惑后得出结论:“一是法律规定笼统,仅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等条文中予以概括性规定;二是当事人重视程度不够;三是法官引导不力。”

对此,鞍山法院自2022年9月开启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探索之路,现已由最初的10个案由拓展至33个案由,在鞍山两级法院应用件数已近4万,案件平均占比60%。

02

庭审过程提质效

四个“最优”让公平正义可感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核心要义如何体现?鞍山中院给出的答案是:通过庭审过程实现质量最优、效率最优、效果最优和司法获得感最优。

今年7月23日,鞍山中院举办两级法院庭审优质化典型案例展示会,来自海城市人民法院的陈妍和王迪两位法官带着各自庭审案例登上讲台。

在王迪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中,李波(化名)从A公司辞职后,与A公司就拖欠工资和延迟缴纳的社会保险产生纠纷。经过劳动仲裁,双方对仲裁结果均不服后,分别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立案后法院将两起案件并案审理。法官通过对书状先行的运用,在往复的书面诉辩意见交换中,充分释明,公开心证,引导双方当事人对于公司是否恶意拖欠工资这个核心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最终以各退一步、互谅互让的方案促成不用开庭达成调解结案。

当陈妍与王迪逐步演示剖析这两起熟练运用书状先行等新型庭审方式技术的案例时,台下两级法院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听得入神,鞍山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人刘晓强忍不住激动地分享到“朋友圈”:案子办得好,让当事人参与层层抽丝剥茧,最后自己就明白输赢在哪儿了。

数据显示,自去年1月鞍山中院在全省首创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试行〈当事人本人到庭令〉的规范指引》以来,两级法院已陆续在各类案件审理中发出当事人本人到庭令400余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被誉为庭审优质化“保障关”的书状先行,包括“三令”,即“法院指令”“当事人本人到庭令”“书证提出命令”,视案件具体情况,在庭前向当事人发送,引导双方完成多轮书面意见的交锋,便于查明重要事实、排除案件疑点、限缩争议焦点。

实践证明,采用书状先行的案件一次庭审完毕率达90%以上,庭审时长平均缩短50%以上。

谈及持续深化庭审优质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陈林表示,相比于传统庭审方式以法律关系分析法为基础,庭审优质化改革强调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确定。围绕请求权基础审查要件事实,能够将当事人和法官引入到同一个平台上进行沟通对话,将矛盾纠纷引入到法律框架下来解决。“在庭审中通过释明权行使、心证公开、对话式交流等‘小切口’,使法官公开、透明的形象直接呈现在当事人面前,让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变得可感可知可触。”

去年以来,鞍山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庭审优质化改革,助推审判质效持续全省领跑。

03

强管理“苦练内功”

改革不停步永远在路上

“庭审优质化对庭审驾驭能力和技巧提出更高要求,进而敦促法官不断提升职业素养。”鞍山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吴甲说,推进庭审优质化改革伊始便将全方位提升法官办案能力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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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示范观摩庭”。

——中院“一把手”带头开示范庭,在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其主审一起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案件,为两级法院组织开展示范观摩庭活动提供了亮点纷呈的生动示范。目前,鞍山两级法院共开展庭审观摩活动600余场,让法官们以庭代训、同台“练兵”、打磨技能。

——鞍山中院民事庭审优质化小组通过线下“面对面、手把手”与线上“屏对屏、一对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与基层法院民事部类法官共同探讨高质量庭审的实操技巧。此外,每周一,鞍山两级法院法官都会通过微信群收到当周的“自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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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适用能力综合提升专题培训班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开班。

——组织开展“高规格”培训: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围绕法官在事实认定和举证责任分配方面存在的能力短板,开展了“一次性解决纠纷”“新型庭审方式”“法律适用能力综合提升”等多个针对性极强的专题系列培训。

——形成了一批制度性、规范化文件:鞍山中院陆续出台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办案规范性文件汇编》《庭审优质化一审流程和须知》等释明权行使操作指引、争点整理、举证证明责任分配等系列文件。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做实“公正与效率”,8月2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组到鞍山,通过庭审观摩与座谈交流的形式对鞍山两级法院庭审优质化工作开展调研。该院向调研组展示了庭审优质化改革最新成果——鞍山两级法院开启的新一轮庭审优质化典型案例申报活动,两级法院有44位法官拿出45件不同案由案件进行实践,诉答文书规范化使用率实现100%、一次庭审终结率实现100%、法庭指令使用率实现100%,大部分庭审时长控制在40分钟以内。

“改革不停步,永远在路上。”陈林表示,将持续深化庭审优质化工作经验总结,凝聚各方合力,推动鞍山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法治报、辽宁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