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洛阳高新法院收案数首次呈下降趋势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自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已分流诉前调解案件1138件,调解成功617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2.02%,调解率31.36%,诉前调解申请执行率0.38%,在省市排名前列。”12月16日,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国强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今年7月,洛阳高新区法院积极推动区党工委出台《关于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制度、信息收集制度、案件移交制度、案件办理制度、定期培训等制度,联合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驻法院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动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力量,通过“三级联动,共解纠纷”工作机制,构建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实质化解、应急处置的”闭环管理体系,以制度刚性确保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洛阳高新区法院积极打造依托“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凝聚多方合力实质化解纠纷。李村人民法庭联动李村派出所在吉庆嘉苑社区警务室探索建立洛阳市首家治安管理纠纷诉前化解工作站,联动区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在区市民之家探索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涉薪纠纷诉前化解办公室,诸葛人民法庭联动辖区4个社区设立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工作站,自贸区法庭联动人大代表调解疑难案件,执行局联动网格员、民调员查人找物,以良性互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科学高效。
前不久,某社区97名居民因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将租赁人诉至洛阳高新区法院李村人民法庭。李村法庭迅速启动“三级联动,共解纠纷”工作机制,第一时间联系街道办负责人、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共同对居民起诉的问题进行核查后,前往案涉租赁土地进行现场勘查。经多轮调解,97名居民与租赁人达成和解意见,主动申请撤回诉状,实现案结事了。
在联调联动机制下,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体系效能得以提升,截至目前,2024年已收案3883件,同比下降3.95%。
“案件数量下降了,说明多元解纷真正发挥了效果,机制创新符合社会的实际需求。”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评价说。(赵红旗)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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