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唐洛
销售“剪码”纸尿裤,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某母婴网店因销售“剪码”纸尿裤商品,被起诉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法院最终判决:该母婴网店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销售“剪码”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该案因其典型意义,已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选为经典案例在官网分享。
据悉,甲公司为其生产的“婴儿尿裤”等商品注册了“bc babycare”系列商标,为确保产品质量与价格管理的统一性,甲公司在每件产品包装袋上均印制了二维码、内置码,方便消费者查验产品真伪及追溯产品来源。
然而,某母婴网店在销售甲公司的“babycare皇室狮子拉拉裤”及“babycare山茶拉拉裤”时,却剪去了包装袋上的防伪二维码、内置码及条形码,并用胶布对破损处进行密封后低价销售给消费者。该网店还在商品链接中向消费者解释称,剪码是为了避免被公司查出跨区域销售与低价销售行为。
甲公司认为该网店的销售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将其告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保护的是包括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公平竞争的社会公共利益在内的多元利益。
从本案来看,婴儿纸尿裤等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生产、包装及运输均具有更严格的行业标准。虽然某母婴网店在销售“剪码”商品时已明确告知消费者“剪码发货介意慎拍”,但“剪码”行为本身已经破坏了产品完整性,侵害了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知情权及品质受保障等合法权益。同时,该行为还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来源和销售渠道产生误认、混淆,进而引发生产者责任纠纷,使生产商的经营者利益和品牌商誉受到实质性损害。
从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考量,该母婴网店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为目的销售“剪码”商品,客观上影响了产品质量,隐瞒了商品关键信息,致使原告无法准确打击制假售假行为,长此以往,也会对正当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最终,法院认为,该母婴网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此案件也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官方正式授权的线上及线下销售渠道,拒绝来源不明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以防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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