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智胜律法团队在周例会上,由团队负责人、刑辩部部长王长山律师主讲,围绕“在不影响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有效辩护”以及“监察法修改”两大主题,团队成员就相关议题进行了研讨。
在当事人认罪认罚情况下,如何有效发表辩护意见?
“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作为辩护人在发表辩护意见的范围、尺度和边界在哪里?”
例会伊始,团队成员就“有效辩护”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团队成员杨雨晖律师结合办案经验认为,可从客观证据及法律适用角度阐述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观点。王律师对此表示认同,并强调,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律师需确保辩护意见不影响被告人的量刑优惠。他进一步指出,律师对犯罪构成中的主观要件发表辩护意见时需极为审慎,以避免影响办案人员对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的判断。同时,王律师提到,当无罪意见的发表可能会带来相反作用时,律师可根据案情将无罪辩护意见通过修辞变换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意见,利用“指控证据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适用的争议性”为被告人争取量刑上的降格处理。
监察法修改后,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
2024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修改后的监察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是我国《监察法》的首次修改,在日后势必对我国的监察体系和反腐工作产生长远影响,因此学习其立法精神和修改变化,对法律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王长山律师解析了律师需关注的几大要点,例如,监察措施的期限调整、新增监察调查措施、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权益保障加强等关键修改(具体解读内容详见后续文章)。王律师指出,尽管新《监察法》未直接提及律师地位,但律师在被调查人留置期间的工作仍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操千曲而后知音,观千剑而后识器”,与会团队成员皆体会到实践与累积的重要性。法律的精髓及其运用,归根结底源自实践的磨砺,并需在实践中不断验证与升华。面对挑战,团队成员积极求索新径,以此磨砺并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正因如此,在每周例会之际,智胜律法团队始终秉持团队协作的力量,在成长的道路上共同前行,携手成员在法律征途上行稳致远。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戴卓逸
编辑:易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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