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架构:

韩萌萌律师

韩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法专业以及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院。韩律师的主要从事的业务领域包括跨境争议解决、商事争议诉讼与仲裁、公司合同及股权纠纷等, 参与处理了包括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仲裁院等仲裁的多起国内外仲裁案件。韩律师对中国法和英美法有广泛的涉猎和较深研究,同时也具备与国际投资仲裁相关的国际法的专业能力。

田晶律师(美国律师执照)

田晶律师毕业于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院,拥有美国律师执照,美国执业多年,二十多年法律从业背景,多年TMT行业从业经验。熟悉北美法律环境、社会环境、经营环境,曾经营小型美国公司,熟悉海外公司的经营相关法律事务,包括法人治理、业务经营、劳动雇佣、劳动合规、知识产权等。掌握欧美、东南亚地区的法律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海外诉讼经验,具有起草、审核复杂英文合同能力,具有涉外谈判能力。

何磊律师

何磊律师拥有近20年法律执业经验,专注于跨境争议解决与商业资源整合,擅长为客户提供"法律+商业"的综合解决方案。何律师曾代理涉及尼日利亚企业的重大跨国纠纷,同时何律师为多个客户完成后续业务合作搭建桥梁,展现了出色的争议解决能力与商业资源导入经验。何律师深谙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法律挑战,能够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广泛的商业网络相结合,帮助客户在解决法律纠纷的同时,获取产业链资源对接,实现法律风控与商业拓展的双重价值。

李军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法学硕士,中国致公党党员,拥有丰富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作为前驻京央企总部法务负责人,李律师深谙国际商事规则,擅长将中国法律实务与国际惯例相结合,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跨境争议解决方案。在新能源领域,李律师曾为京能集团、中节能风电公司的海外并购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交易架构设计等。李律师的涉外法律服务特色包括:国际工程纠纷解决、涉外家事案件、跨境合同争议。

张展昭律师助理

张展昭律师助理毕业于英语专业,具备优秀的英语语言能力和跨文化沟通技巧。曾在外资企业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商务英语实战经验。作为团队重要的涉外业务支持人员,张展昭凭借其扎实的英语功底和国际商务背景,能够有效协助律师处理跨境争议解决、国际商事仲裁等涉外法律事务,确保国际业务沟通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1.精英团队构成

法律与外语双精通人才:团队汇聚了具备多元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的法律人才。其中有多国律师执业证、熟悉多个国家、地区法律(如英国、美国、香港、墨西哥、东南亚国家)的本所律师,他们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跨法域实践经验,能够为各类国际法律事务提供精准且全面的法律分析与解决方案。同时,成员包含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精通多门外语的律师,能够直接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律师进行无障碍沟通。

全球资源网络:与马来西亚、印尼、泰国、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英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同时和全球多家顶尖国际仲裁机构保持良好互动。借助这一广泛的资源网络,我们能够及时获取全球各地的法律资讯和行业动态,为客户在国际业务中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确保在全球范围内获取优质的法律资源和信息,从容应对各类复杂的国际法律事务。

2.全方位服务模式

诉讼与非诉联动:处理国际纠纷,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选择诉讼、仲裁或非诉协商等方式解决问题。非诉阶段形成的谈判方案和和解协议可为后续诉讼或仲裁提供有力支持。

预防与应对并重:总结国际法律争议处理经验,注重通过合规审查、合同起草与审核等方式帮助客户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

1.专业壁垒构建:团队成员长期深耕国际商事纠纷一线,核心成员均具备10年以上跨境争议解决实战经验。同时,依托自主搭建的全球法律服务协作平台,我们能够在72小时内为客户匹配最优的方案,并通过严格的成本管控机制,帮助客户解决案件的综合成本较市场标准降低。这种融合实务经验、技术工具和全球资源的服务模式,使我们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跨境争议解决方案。

2.响应速度:紧急案件24小时内组建跨国律师团

3.成本控制:本土智慧+全球网络:80%常规法律事务由本所双语律师直接处理,仅在必要时引入外国律师(如出庭应诉、当地强制合规等)。客户综合法律成本大大降低(相比直接聘用外国律所)。

4.客户赋能:

知识赋能-每季度为客户高管提供《全球法律风险内参》(含各法域律师费对比指南)。

法律与商业双向赋能-为长期优质客户导入商业资源,创造额外价值。(例如,团队律师曾与知名跨境支付平台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协助其解决越南、新加坡等地的合规运营问题,同时也能为贸易类客户推荐其专业的跨境支付解决方案,实现法律风控与商业运营的双重价值)

跨境商事争议解决

在某中国制造公司v. 美国某制造公司有关欺诈,不公平贸易行为,转换和违约一案中协助双方达成部分和解;

在一起投资人与目标公司对赌的某案件中,代理目标公司及公司创始人与投资人进行仲裁前的谈判,有效阻止了对方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提起仲裁;

曾协助处理委托人与金山软件有限公司就表决权争议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提起紧急仲裁,并获得有利裁决;

代理国内某大型游戏公司处理与株式会社传奇有关游戏IP许可协议无效的争议,在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第二次仲裁(成功绕过国际仲裁界“一事不再理res judicata”阻碍);

曾处理某光电科技公司与某韩国公司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CISG 争议),在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仲裁。

曾代理中国某*工企业与德国供应商、香港代理商国际买卖合同争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仲裁案,成功确保中方公司的合法权利。

涉外非诉

曾协助泛大西洋资本投资某著名境内化妆品公司;

曾为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境内实体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

曾代理多个港澳台企业赴美百万级美元投资建厂项目及合规事项;

涉外离婚

曾代理加拿大国籍人员在中国法院诉讼离婚

曾在美国处理多起离婚案件

知识产权维权

曾代理在美国的商标版权维权案件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