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事新闻网辽宁新闻副主任张添强)

近日,本市某小区发生一起承租人擅自拆除房屋承重墙事件,所幸房主安全意识极强,在房屋出租到期后坚决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并申请鉴定部门对恢复后的承重墙进行鉴定,依照鉴定部门给出的修复方案进行整改,法院最终支持了房主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承担鉴定费,并给付从租房合同到期至安全鉴定结束之日期间的房屋出租损失。

据了解,2018年9月份,市民李明(化名)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张立(化名),月租金2000元,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三年。一年后,张立又将房屋转租给孙山(化名),孙山在居住期间将房屋两个卧室之间的承重墙部分拆除。合同到期后,房主李明去收房,发现孙山拆除的承重墙已经恢复完毕,但凭眼睛观察并不能得出承重墙恢复后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考虑到整栋楼的安全,李明要求承租人提供安全检测报告,否则坚决不同意收房。

李明说,众所周知,承重墙作为建筑物的重要承重结构,承担着整栋楼的重量,一旦遭到破坏,不仅会对该房屋造成安全隐患,甚至可能影响整栋楼的结构安全,威胁到其他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安全检测费用较高,且作为个人委托存在程序错误,李明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将承租人张立、孙山起诉至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承重墙恢复后的安全性进行鉴定,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如何整改,所需费用多少,一并鉴定。

法院受理了李明的起诉后,张立、孙山对擅自拆除承重墙的事实表示认可,并且还称其找的专业团队进行了恢复,恢复后的质量比原来的旧墙好多了,不会存在安全隐患,但房主李明不认可,认为如果不通过专业部门的鉴定,不可能得出没有安全隐患的科学结论。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承重墙恢复后是否安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张立、孙山恢复后的承重墙基本符合安全标准,但新砌墙体与原结构拉结措施不满足加固设计要求,需要补强处理,加上后期墙面装饰,费用为24000元。

2025年5月2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房屋承租人张立、转租人孙山共同赔偿房屋修复费用24000元,并承担鉴定费27000元。同时还要承担房主鉴定期间的房租损失。

王金海律师说,擅自拆除承重墙会导致整栋楼的安全隐患,市民如果发现房屋出租后承租人擅自拆除承重墙的情况,一定不要大意,要请专业施工团队按照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对承重墙进行恢复重建,确保房屋恢复后的安全性。

房主李明表示:“安全无小事,只有经过专业鉴定,确定房屋安全无虞,我才能真正放心。”

该事件引起了小区其他住户的高度关注,不少居民对房主李明的“较真”和强烈的安全意识纷纷点赞。一位邻居表示:“房主这种对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如果不是他及时发现并通过法律渠道处理,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李明的起诉为契机,今后要加强对房屋出租后承租人装修的监管力度,对房屋的承重墙决不能“碰”,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房屋安全是居住的基本保障,此次事件中房主的做法为广大市民树立了榜样。

王金海律师说,市民出租房屋、装修房屋是对自己物权的合理处分,但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勿擅自改动房屋承重墙等重要结构。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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