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人与人的差距是与生俱来的。有人披星戴月,只为三餐温饱;有人一出娘胎,就锦衣玉食。

这两天,山西临汾蒲县“吃空饷”的事就将这种现实的荒诞与不公,赤裸裸地展现在大众面前。

该县疾控中心一个姓张的职工,1岁参加工作,22岁光荣退休,此后的16年来,他累计窃取养老金69万元。

此外,在疯狂薅取养老金的同时,张某还在其他单位谋了差事。这种左右通吃的贪婪行为令人咋舌。

而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张某的人事档案上被涂改的痕迹多达14处,但在长达16年时间内,他每次都能逃过当地的监管筛查,层层过审。

这一事件被国家审计署披露后,蒲县回应,已启动调查程序,疾控、人社、审计、纪委等多部门正联合行动,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这一回应尽管有点那个啥,都尼玛的实锤了,还在调查?

不过,说归说骂归骂,在国家审计署的介入后,在全国网友围观下,我们仍然可以乐观的预见,这个长期趴在养老基金上贪婪吸血的人,已是大祸临头。

很快,他就将迎来法律的严惩。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很多时候那些妄图挑战法律底线、损害公众利益的人暂时没有遭到报应,那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时候一到,谁都无处遁形。

那么,这个以非法手段窃取养老待遇的张某,会被判刑几年?在这起“养老金蛀虫”案中,那些为张某窃取养老待遇而一路大开绿灯的人,又该受到何种惩处?这是很多网友最关心的问题。

对此,名自媒体人董狐笔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张某及其涉案同伙至少涉及四宗严重罪行。

一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二是以虚构身份骗取养老金的诈骗罪,且涉案金额“数额特别巨大”;三是破坏生产经营罪;四是公职人员可能涉及的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

这四罪,桩桩件件,皆是重罪,若罪名成立,张某等人难逃牢狱之灾。

如果以上四大罪名不成立,那我再补充一桩,张某窃取养老金,在我看来还无异于巨鳄啃食国库的盗窃行为。

关于盗窃,我说一个案例。

2021年的时候,湖南洪江市,有一个人先后三次潜入洪江市安江镇某学校,偷走了他人饲养的9只乌鸡,涉案金额500元,后来此人被判刑9个月。

9只乌鸡,价值500元,按照这样的量刑逻辑推算,张某及其同伙骗取的69万元,折算下来该对应多少只鸡?是不是张某和他的同伙该承受把牢底坐穿的刑罚?

养老金是无数老年人的“养命钱”,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如今在蒲县却让一个“未老未衰”的人窃取多年。

这起事件已经不仅仅是张某个人的贪腐闹剧,更是可以照出魑魅魍魉的一面镜子。因此惩处张某一个人远远不够,更要揪出其背后的利益链条,严惩每一个违法违规者。

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偷鸡摸狗者会被判刑9个月,那窃取养老金69万元的大盗张某及其同伙,绝不能高拿轻判。

唯有以公正的裁决、严格的监管,才能重塑公众对养老保障制度的信心,才能让每一个人都相信:

任何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