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方圆汽车)

2025-07-03

编号:25001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及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晋1002执恢9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晋1002执恢9号)内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临汾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