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出生公民权的争议还在继续!本周,美国第9巡回上诉法院以2比1的裁决,宣布川普终止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违宪,这意味着案件最终将会上诉到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以“重新解释宪法”的方式,才能结束这场纷争。

第9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维持了西雅图联邦地区法官约翰·C·考夫诺尔(John C. Coughenour)此前的裁定,正式阻止该命令的实施。合议庭指出:“地方法院正确地得出结论,行政命令的拟议解释,即剥夺许多在美国出生的人的公民身份,是违宪的。我们完全同意。”

众所周知,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第一款规定:所有于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皆为合众国及其居住州之公民。

这里面包含了两个含义。第一:出生在美国或者归化入籍;第二:受其司法管辖。长期以来的司法解释只注重第一条,而忽略了第二条。也就是:只要出生在美国,不管父母身份如何,都是美国公民。

就连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1898年“美国政府诉黄金德案”中也没有明确指出“受司法管辖”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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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

重新定义出生公民权遭起诉

在川普的行政命令中,他重新规定:若母亲为非法移民或仅临时合法居住美国,且父亲既非美国公民亦非合法永久居民,则该子女即便出生于美国境内,也不得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此举遭到了多个州的起诉,一些州的地方法官下达了全国性的禁令,以至于6月底最高法院下达命令,地方法官无权下达全国性的禁令。一些州开始了各自的上诉,这些诉讼无论结果如何,最终都将汇集到最高法院进行终审裁决。

这次在第9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是针对西雅图联邦地区法官约翰·C·考夫诺尔发布的禁令进行的上诉。由克林顿总统任命的两位法官——迈克尔·霍金斯与罗纳德·古尔德表示:“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地方法院并没有滥用自由裁量权,发布普遍禁令,以便给予各州完全的救济。”他们强调,若出生公民权仅在部分州有效,将对国家统一与公民身份认定造成混乱和不公。

不过,川普任命的法官帕特里克·布马泰(Patrick Bumatay)对裁决持强烈异议。他认为各州缺乏足够的法律资格(standing)提起诉讼,也质疑全国禁令的适用范围:“我们应该以善意的怀疑态度对待任何普遍救济的请求,并牢记‘完全救济’的请求并不是普遍禁令的后门。”但布马泰并未就终止出生公民权的合宪性发表实质性意见。

尽管此次上诉法院的裁决为反对该行政命令的各州带来了重大胜利,但争议远未结束。考虑到案件的重大宪政意义,该案很可能会被迅速提交至美国最高法院进行最终裁决。

目前,针对该命令的全国范围内共有至少9起诉讼在审理中,若最高法院决定受理,将可能对未来几十年美国的公民权认定和移民政策走向产生深远影响。

尤其是针对宪法第14修正案中提到的“受其司法管辖”的定义。比如赴美生子的行为,在生下孩子后带到国外抚养至18岁,长期不受美国司法管辖是否仍然属于美国公民?对于非法进入美国生孩子的行为,其父母在明显违反美国法律的前提下,是否仍然属于“受其司法管辖”,这些都要等待最高法院进行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