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从事审判工作十七载的法官,我的日常被一场场没有硝烟的庭审、一摞摞堆积如山的案卷、一次次争执所填满。如何精准破解案件难题?如何真正实现定分止争?又如何让公平正义在每个案件中都得到鲜活的彰显?这些,早已成为我工作中矢志攻克的难点和重心。
一、巧思破局解难题
记得两年前曾办过一个涉巴基斯坦石油储罐建设工程的案件,施工方在工程完工后来索要工程款,而发包方以工程质量不合格、没有经过竣工验收为由拒付工程款。远在巴基斯坦工程项目,因涉及司法主权等问题,不能进行实地勘验和工程质量鉴定。那么工程质量到底有没有问题,发包方在巴基斯坦取证的照片能否采信,工程只是试运行还是已经被发包方实际使用,案件陷入困境……
偶然间,施工方工程队长所写的施工日志引起了我的注意。只是在电脑中存储的施工日志,作为电子证据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极大,如何验证其真实性?为此,我寻求了电子证据鉴定专家的帮助,设法将电脑中施工日志的版本恢复到了工程队长离开巴基斯坦的那天,从中发现施工方工程队长曾多次催促发包方验收,发包方拒绝验收,但此前一个月因为急需油罐储油,该储油罐已经被发包方实际投入使用,发包方也由此发现了工程存在的诸多质量问题并提出异议。真相被揭开,案件也拨云见日。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工程后不能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因此发包人应当支付剩余工程款。
试想这样的工程在国内,往往需要聘请石油储罐制造领域的技术专家多次赴现场勘验,难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当时储罐早已荒废闲置,罐内还残留着未清理的石油,仅凭这一点,根本无法清晰界定这些残油是发包方实际使用后留下的痕迹,还是试运行阶段未排净的余油。加之在质量问题上的诸多争点,案件将陷入僵局。本案却通过电子证据复原的方法成功拨开了重重迷雾,由此我深刻体会到——案件办理要“善用巧劲,另辟蹊径”。
二、专注判案敢创新
面对新类型案件时,往往需要沉下心来广泛查阅各类专业资料,深入研析立法初衷与社会发展现状,更要通过多方研讨汇聚智慧。唯有如此才能找准裁判方向,最终作出既符合法律精神,又能更好助力社会发展、有效鼓励市场竞争、坚定支持创新创造的判决结论。
小乐公司全力冲刺IPO的关键时期,竞争对手小天公司在各地发起了六起标的均为500万元的专利侵权诉讼,并对小乐公司持有的30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43次无效宣告请求。6起侵权诉讼叠加43次无效宣告审查,如此密集的案件数量与复杂的事实,给我的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经过近一个月的潜心研究与三次庭前会议,我最终认定其中2件专利侵权诉讼中小天公司存在恶意诉讼行为,依法应赔偿小乐公司的相应损失。但棘手的问题在于:小天公司为阻止小乐公司上市而集中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行为,是否扰乱了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是否越过了商业道德的合理边界?双方对此争议激烈。为厘清这一关键问题,我先后与多家企业开展座谈,又专门请教专家学者寻求专业洞见。经过多轮深入讨论与研究,我最终明确:小天公司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行为,本质上是竞争对手依法行使公众监督权的体现,属于法律允许的范畴,对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与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而后续11项专利被依法宣告无效的结果,也印证了小天公司的行为并非毫无依据的“胡搅蛮缠”。最终我判定小天公司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结语
法官,是一份承载着崇高使命却也面临着极高期待的职业。日复一日,阅卷时的字斟句酌、开庭时的明辨是非、调解时的耐心疏导、文书撰写时的严谨推敲,构成了工作的日常;偶尔,还会遭遇当事人的误解非议,甚至无端的指责攻击。在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与压力面前,如何坚守初心、践行使命,是一门需要用一生去钻研的学问,更是一场永不停歇的修行。而支撑我在这条路上步履不停、笃定前行的,正是那份对法律事业矢志不渝的热爱与敬畏。
编辑:张 澜
一审:王利冬
二审:陈志强
三审: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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