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帝退位是迫不得已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辛亥革命爆发。各省纷纷宣布独立,清廷已处在风雨飘摇中。

10月29日,地处天津的滦州发生兵变。滦州新兵提出“速开国会,改定宪法,组织责任内阁”等12条要求。

滦州新军与京城近在咫尺,清廷自然慌张。

11月1日,皇族内阁总理辞职,袁世凯成为内阁总理大臣。

12月,由于北洋军的强大攻势,汉口、汉阳接连陷落。为尽快结束彼此胶着的状态,南北双方相互试探,同时袁世凯鼓动清廷与南方革命政府谈判,谈判的主要内容即为实现南北统一,建立民主政体。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也多次表示愿虚位以待,希望袁世凯早定大计,“以慰四万万人之渴望”

南方革命党提出:清帝退位,诸事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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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帝退位的优待条件是保留皇室,每年400万

为速定共和,避免夜长梦多,1912年2月3日,南京临时参议院召开审议会,专门讨论清帝逊位后的清室优待问题,并研究《优待条件》各条款,随后投票表决通过《优待条件》。2月9日,南京临时政府与袁世凯内阁进行对接,提交已经南京临时参议院讨论并审议通过的《优待条件》,包括《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八款:包括退位后尊号不变,每年400万两费用,保护皇家产业,宫中现有人员继续使用等)、《关于皇族待遇之条件》(四款:保护皇族私产,免兵役,发俸饷等)、《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七款:发旗饷;给予生计保障等)

2月12日,隆裕太后代表年幼的宣统皇帝发布退位诏,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皇帝--清宣统帝正式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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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条件》试图写入宪法未果

1913年2月22日,隆裕太后逝世。袁世凯为拉拢逊清皇室及旧臣遗老,彰显自身作为清王朝唯一合法继承者的正统性,命民国北京政府发布通告,要求“遵照优待条件,以外国君主最优礼待遇”操办隆裕太后丧礼。

1914年4月,袁世凯要求约法会议将《优待条件》纳入新制定的《中华民国约法》当中,并于5月入纳入《中华民国约法》中。

但退位清帝保持着独立的小朝廷,与民国格格不入。及部分皇族不断复辟活动,引起世人不满,主张对小朝廷予以限制。

1914年12月,民国北京政府正式拟定并出台了《优待条件善后办法七条》,规定:逊清皇室一切与现行法令抵触的行为全部废止;清室内部文件应当采用民国的纪年方式,宫中人员犯罪应送司法官厅处置;宫内各项执事人等同属中华民国国民,一律采用民国制服,允许其自由剪发等款。

为拉拢逊清皇室及旧臣遗老,获取其对于复辟帝制的支持,袁世凯意图将《优待条件》入宪。在其复辟失败后,不仅入宪没有机会,《中华民国约法》也失效了。退位皇室后续还进行了努力,试图让后继者能推动《优待条件》入宪,未果。

清帝被逐,《优待条件》大幅缩水

1917年7月12日张勋复辟失败后,更让民国世人看到小朝廷存在的危害,认为“善后之事,万端最宜先者为废除优待条件”。

但满清遗老的作用还是很大,民国政府内部也没有下定决心取消优待。

一直到1924年,冯玉祥进入北京,重组内阁。11月3日,冯玉祥向黄郛摄政内阁提案,要求国会首先审议并决定所有待处理事项,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宣统帝逐出皇宫,取消其每年四百万两的优待费

黄郛乃连夜召开紧急阁议,迅速讨论通过了《修正清室优待条件》,共五条:废除皇帝;移出皇宫;每年补贴50万;派兵保护宗庙;公产归民国政府。

11月5日,冯玉祥派军队将溥仪逐出皇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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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逊清皇室自1912年以来明文规定的《优待条件》基本作废,清室也不再享有相应的优待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