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04,简称“物产中大”)11月8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大租赁”)收到法院裁定,其与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简称“清风文化”)等被告的4.91亿元合同纠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由于公司已在2024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此次终结执行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案件背景:4.91亿元债权纠纷历时一年多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中大租赁与清风文化、赵锐勇、赵非凡等被告的合同纠纷。杭州中院此前作出(2024)浙01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清风文化需支付转让价款4.886亿元及违约金(以3.5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21年1月1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日),赵锐勇、赵非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各被告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中大租赁于2025年6月6日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同日立案执行。

该案进展已多次披露,公司曾于2024年4月27日(2024-030号)、2025年1月7日(2025-001号)、2025年6月11日(2025-039号)发布相关公告。

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公司保留追偿权

根据杭州中院(2025)浙01执97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终结本院(2025)浙01执975号一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公告特别指出,申请执行人中大租赁仍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依法继续申请执行。该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已计提坏账准备 对利润无重大影响

物产中大在公告中明确,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对该诉讼事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因此,本次终结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并根据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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