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场公审大会是在一个叫山南村的小地方开的。

山坡背风,树影婆娑,搭起的临时台子用木板钉的,台下坐满了人——大多是区党委的干部,还有些抗联战士,甚至还请来了一个国民党方面的特别代表。

那天风不大,阳光有点刺眼。

高志远站在台上,脸色苍白,戴着他那顶旧军帽,帽檐压得很低。

这场审判不是秘密进行的,也不是仓促决定的。

按当时的说法,是“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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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问题就在于——他到底有没有真正认罪?

说起来,冀东这块地方,从“九一八”之后就一直是块硬骨头。

日本人想啃,可怎么也啃不下来。1938年,冀东抗日联军正式成立的时候,高志远是总司令。

之前他是东北军出来的,在战场上拼过命。

部队打得分散,补给差,常年吃不饱穿不暖,地形熟是优势,可人心散是实情。

到1940年前后,形势越来越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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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根据地被压得喘不过气来,部队减员严重,物资断供,内部矛盾也开始浮出来。

一些人开始怀疑高志远动了投敌的念头。

他派人下山,说是想联络一下吴佩孚——那个早已退隐的北洋老将军。

理由嘛,是为了搞点粮饷。

可在那时候,这种“私联旧部”的行为,就像一把火苗,随时能点燃整整一片森林。

预审是在政治部的锄奸部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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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还特地从冀东请了一个法律出身的专家,按国民党的法律走的程序。

主审官也是这位专家。

流程走得很规范,甚至还留了审判记录。

但到底有没有高志远“认罪服法”的原话?没人能肯定。

杨春甫是当时的检察长。

他写过一份回忆材料,说得挺明确:“他(高志远)认罪了。”李运昌也说:“高当场认罪服法。”这是他们记得的。

可问题来了。

几十年后再翻这些材料,却发现另一批人的记忆完全不同。

比如一位叫李炳志的老兵,曾是抗联战士,他说自己亲耳听到高志远在自辩时说:“哎!还说什么呢!过去全怪我糊涂,心肝给猪油给蒙了。”话没说完,审判长就没再给他发言机会。

山南村的村民王福用也说,高志远那天最后说:“唉,一步错,步步错,没啥好说的了!冀东的抗联战士们,跟日本鬼子干到底吧。”但后面说了什么,他记不清了。

声音有点小,被风吹散了。

还有个细节也挺让人琢磨。

王凯东在《七十五年漫忆》里提到,高志远终审后曾要求见王仲华政委,说要托他说两句话给中央。

那两句话是:“我是忠良,要求上诉。

听起来完全不像一个认罪的人。

另一份材料中,刘铭——当时的多余屯支部副书记,也在现场。

他说,高志远承认曾派人联系吴佩孚,但坚称那不是投敌,只是想搞点粮食,撑过那段最难熬的日子。

没有签字承认叛国。

可是在朱其文写的《平西抗日政权及武装斗争纪实》里,却记载说高志远“供认他确实企图率部队叛变投敌”。

怎么说呢,所有这些材料拼在一起,像是一面多棱镜。

每一个角度都反射出一点光,但没有一个能完整照亮整个真相。

从1950年代开始,关于这件事的讨论就没停过。1959年,高志远的儿子高继云复员回家,组织上找李运昌核实父亲的事。

李运昌还是那句话:“在公审大会上,高志远坦白承认叛国罪状,群情愤慨,即处决。

可谁又能保证,十几年前的记忆,没有被时间搅乱?

到了1994年,滦县党史研究室的陈发等人专门写了一份《对冀东抗日联军司令高志远问题的探讨》,寄给了萧克将军。

萧克认真思考了半年,才写了回信。

他没说高志远是冤枉的,只是转寄了杨春甫的回忆材料。

那时距离高志远的枪决,已经整整55年。

最接近“原话”的一句,来自唐向荣在《盛世中华功臣谱》里的回忆。

他写道:“他在公审会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就说一声:‘服!崩吧!’

这句话听起来更像是一个战士的认输,而不是一个罪人的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