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入职一家美妆公司,想请年假连着元旦回家,却被HR告知新人没有年休假。”今年九月刚毕业的小安无奈地说道。她不明白,为什么同事可以休年假,而自己却只能请事假。
01 年休假的门槛
绝大多数职场新人都曾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入职第一年没有年休假?答案在于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这一规定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所有类型的用人单位。
对于像小安这样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由于尚未满足“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条件,入职当年确实无法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
这一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障那些已经为社会提供一段时间连续服务的劳动者的休息权。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并非指必须在同一单位工作。根据人社部的解释,“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包括在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连续工作的情况。
02 跳槽时的年休假权利
职场人小林的经历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在服务了三年的老东家后,他于年底跳槽到新公司。新公司告诉他,入职当年没有年休假。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事实上,只要劳动者曾经在一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连续不中断工作满12个月,就可依法请休年休假。这意味着,有过工作经验的跳槽者,即使在年中入职新单位,当年也有权享受年休假。
不过,跳槽者的年休假天数需要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举例来说,如果一名工作3年的员工于今年9月1日入职新单位,那么他今年在新单位的年休假天数为:(122÷365)× 5 ≈ 1.67天,折算后实际可享受1天年假。
03 年休假天数的计算规则
年休假的天数并非一刀切,而是与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直接挂钩。根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年限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等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这意味着,你的工龄是随着职业生涯持续累积的,不会因为换工作而清零。
实践中,累计工作年限可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有一个常见误区需要澄清:年休假计算中的“1年”、“10年”、“20年”是指职工累计工作的实际年限,而不是从开始工作年份起计算的自然年限。也就是说,中途中断工作的时间需要扣除。
04 特殊情况与注意事项
年休假制度中存在一些特殊规定,了解这些可以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这意味着,这些假期可以与年休假分别享受。
某些情况下,职工可能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假期天数多于年休假的;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以及因工龄不同请病假达到一定期限的。
对于刚入职的毕业生,需要注意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这一规定也同样适用于离职员工。当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当年度未休满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05 实际案例解析
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曾裁决过一起典型的年休假纠纷案件。
张某于2016年参加工作,2019年2月入职某美容机构。2021年2月,张某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工作期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仲裁委认定,张某在入职美容机构前已连续工作1年以上,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因此,2019年入职新单位当年,他有权享受折算后的年休假。
对于2019年的年休假,仲裁委支持了张某4天的未休年假工资请求;对于2020年,认定5天年假中只休了3天,剩余2天应支付工资报酬。
这一案例清晰地表明:只要劳动者在入职新单位前已满足“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条件,即使在新单位入职第一年,也有权享受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
另一个常见误区是认为在原单位未休的年假可以带到新单位休。实际上,员工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带薪年假应当由原单位安排或补偿,新单位只负责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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