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关注的一位知名律师发了条帖子,说“拍案惊奇”:一小偷(司机)在某地退休官员陈某某家里,偷了大量茅台和五粮液转卖,获利240多万。然后一名网友根据此事的“一审判决书”写了篇文章,竟被认为是“污蔑了该官员”,并且已经立案。

怎么说呢,难以置信吧:普通人,对法院公开的“判决文书”进行解读、评论,居然也构成“诽谤”。我觉得这种概念,几乎相当于人们看完新闻联播之后,在茶馆里谈论了几句,被指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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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对此会联想到“名誉权”,认为这是个人的私事,你凭什么根据文书去谈论?你去谈论,就触及到了他人的名誉。

但注意,事情没到那一步,因为对该网友立案的原因是“诽谤”。

而且就算被认为是和名誉有关,可公职人员,尤其是高级公职人员,难道不是必须承受更高程度的公共监督,也必须容忍更广泛的舆论讨论吗?即权力越大,透明义务越高,这并非道德判断,而是现代治理逻辑。

我只能讲,如果人们会因为谈判、评价裁判文书而被立案拘留,那么坏影响就会开始出现,“寒蝉效应”这个词,大部分人并不陌生。

当普通人看到“基于判决书评论,都可能被立案”,表达空间会迅速收缩。

然后我们再来说诽谤,怎样才算构成对他人的诽谤罪

一,捏造或散布虚假事实;二,足以贬损他人名誉;三,主观上具有恶意。

上面的事件能够同时满足这3点吗?我想,每个人都能够判断出来。

根据张新年律师的描述,目前情况还没到最糟糕的那一步:相信该局会很快作出网友没有行政违法的事实,相信纪委监委也很快会以雷霆之力介入调查这些美酒的来源……

注意,立案并不等于“违法成立”,行政立案在法律上,只是“程序启动”。所以,张律师说相信该局会给出正确的结论。

同时,也相信“纪监委会介入调查那些美酒的来源……”也揭露了人们真正在意的关键,不是单纯的失窃,而是那些财富数量与身份的不匹配以及来源解释的稀缺。

我之前对此事也略有耳闻,当时就很好奇,一个司机,还是该官员自己的司机,为什么敢出手偷窃他私藏的那么多名酒,这位司机究竟是仗着什么样的底气。他莫非是觉得,即便自己被揭穿,对方也不敢闹上法庭?

或许,他失策了,对方是个狠人。小小司机,根本没有与其玉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