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队陈伟、何帆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在支付宝上购买了百万医疗险,后不幸确诊乳腺癌,后因治疗需要,外购某靶向药累计花费13万余元,申请理赔被某保司以该靶向药并未列入中国国家药监局批准的用于治疗乳腺癌适应症用药范围为由拒赔。当事人家属找到了我们保险理赔律师团队,律师何帆、陈伟经过研讨并作为代理律师,提出了非常专业的代理意见,在法院进行了调解,保司同意赔付接近90%的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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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湖南的一位当事人不幸被确诊为乳腺癌,这对她及其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为了治疗这种疾病,医生建议使用一种特定的靶向药物,这种药物在临床上被认为对某些类型的乳腺癌具有良好的疗效。然而,由于该药物并未被列入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正式批准用于治疗乳腺癌的适应症范围内,因此在当地医院无法直接购买到。

面对这一情况,患者家属选择通过海外渠道购买此药,并为此支付了超过13万元人民币的费用。这笔开销对于任何普通家庭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尤其是在已经承受着沉重医疗负担的情况下。完成治疗后,当事方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希望能够得到部分经济补偿以减轻家庭压力。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保险公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所购药物并不属于国家药监局认可的乳腺癌治疗用药范畴内,据此拒绝了理赔请求。保险公司方面表示,根据现行规定及保险条款中的约定,只有那些经过官方认证可用于特定疾病治疗的药物才能纳入理赔范围。鉴于此次使用的靶向药物尚未获得针对乳腺癌治疗的正式许可,故不符合赔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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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果:

告XX保险公司赔付接近90%的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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