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不再是中老年人的专属,如今,越来越多年轻人也加入立遗嘱的行列,将身后事提前规划,成为一种彰显责任的理性选择。这份对生命与亲情的郑重考量,本应是守护财产传承、维系家庭和睦的“定心丸”,却可能因遗嘱存在的种种瑕疵,沦为引发继承纠纷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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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并非“落笔即生效”的法律文书,其效力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定标准。形式要件不符是导致遗嘱失效的常见原因,比如自书遗嘱未亲笔书写全文并签名标注日期,代书遗嘱缺少规范的见证人流程,打印遗嘱没有满足相应的签署要求等,这些看似细微的疏漏,都可能让一份精心拟定的遗嘱沦为废纸。

见证人不合格同样会动摇遗嘱的法律效力。法律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现实中,不少人图方便选择亲友作为见证人,却忽略了其与继承人存在的利益关联,最终导致遗嘱效力被法院否定。

多份遗嘱内容冲突的情况也屡见不鲜。随着个人财产状况和家庭关系的变化,有些人会立下多份遗嘱,若前后遗嘱内容相互矛盾,且未明确标注撤回或变更的意思表示,就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遗嘱效力顺位”来判定,这往往会让家庭成员陷入漫长的举证与争执中,原本的亲情在利益纠葛中逐渐消磨。

立遗嘱不仅是对财产的处分,更是对亲情的珍视。唯有了解法律规定、规范订立流程,才能让遗嘱真正发挥作用,让财产传承顺遂,让亲情免于纷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