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要了,但是他能不能给,以及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向他索要,便是面临着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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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年以来,我们一直奉承父债子偿的理念,当父亲还不上钱的时候,都可以向他儿子索要,但是在现代社会,这一理念需要改一改了。

从当前的民事法律规定中来看,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除了有法律明确规定,以及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不得追究超出本人的责任。

那么,是不是父亲欠钱,儿子就彻底不用管了?当然不是。

在特定情况下,儿子还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际来看,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向儿子索要钱款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儿子自愿对父亲的债务进行担保的。

这个很好理解,既然都已经自愿承担担保责任了,那么是完全是可以问他要钱的。

不过需要注意一下,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担保责任,一种是补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话,是不用区分事由,可以直接问儿子要钱。

但是如果是补充担保的话,则只有在父亲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问儿子要钱。

2.儿子无偿接受父亲赠与的,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从父亲处购得财物的。

比如父亲名下有一处房产价值100万元,但是他欠人钱不还,为了逃避履行债务,将该房产无偿赠与给儿子。

当然,也可以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给儿子,比如以20万元的价格出售。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这种赠与。然后应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3.儿子的资产与父亲的资产混同的。

比如父子二人合伙开了一个公司,挣的钱就两个人共同使用了。

直白点说就是你的钱就是我的,我的钱就是你的,不分的那么清楚。

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问儿子索要了。

当然也可以走一个析产的途径,先将父亲与儿子的资产分析明白,之后,再予以执行。

4.父亲去世后,儿子接受遗产继承的。

如果父亲不幸去世了,且死后留有遗产,并且儿子继承了遗产,那么就需要承担责任。

当然这种责任也是有限度的,只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即可。

对于超出继承遗产范围的部分,是没有任何法律义务的。

5.儿子自愿帮忙偿还欠款的。

民法讲究意思自治,当自己自愿偿还的话,那当然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债权人也是喜欢这种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