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关隐达
如果你过去十年深度参与过商标业务,就会清楚一件事:
很多商标问题,不是“执法不严”,而是“制度默认”。
默认了什么?
默认“先占坑再说”
默认“注册了就先放着”
默认“不用也没关系”
默认“维权就是正当的”
而由此衍生出的,是一个被广泛容忍的现实:
商标,逐渐从品牌工具,变成了投机筹码。
2025 年 12 月,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商标法第五次修改,也是第一次采取整体修订。
如果你只看条文,可能觉得“变化不算激进”;
但如果你把所有修改放在一起看,会发现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
这一次,立法选择不再对投机保持中立。
1
最核心的变化只有一句话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注册,直接被否定
修订草案明确提出:
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申请,不予注册。
这句话的重要性,不在文字本身,
而在于它第一次从法律层面否定了一整套“玩法”。
过去的玩法是:
能注册多少注册多少
不用没关系
将来总有人要用
纠纷本身也能变现
而现在的态度是:
注册目的要经得起推敲
囤积本身可能就是问题
商标不再是低成本占位资产
这不是“提高门槛”,
这是在清算一种长期被纵容的行为逻辑。
2
防御性注册还活不活?
活,但“借防御之名囤标”的路被堵了
很多企业第一反应是担心:
会不会连正当防御注册也被一刀切?
草案用词其实非常克制——
“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这意味着什么?
合理的品牌保护
围绕主营业务的前瞻布局
有真实使用或可预期使用可能的注册
并没有被否定。
被针对的,是那些:
没有任何使用计划
明显超出经营逻辑
以数量为目标的囤积行为
一句话总结:
防御还在,投机不行了。
3
驰名商标这次不再“反复自证”
实践中,很多知名品牌都经历过类似困境:
已经广泛知名
却在非类似商品上被抢注
每一次维权都要重新证明“我是谁”
修订草案对此给出了非常清晰的回应:
不论是否注册,
驰名商标在不相同、不相类似商品上,
一律禁止抢注。
这背后的立法态度很明确:
驰名商标不是靠消耗证明力来“熬”的。
4
“重注册、轻使用”,这次被正面点名
如果说前面的条款是堵入口,
那接下来的变化,就是清库存。
修订草案强化了几个非常现实的方向:
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
可以被主动撤销
已经演变为通用名称
不再永久占有
误导公众的不当使用
可罚款,甚至撤销
这意味着什么?
商标不再是“一次注册,长期占有”的私权。
它开始被重新定义为:
一种以持续使用为前提的市场秩序工具。
5
恶意注册 + 恶意维权,这次被放进同一套逻辑
一个非常重要、但容易被忽略的变化是:
这次修法,不只盯着“抢注”,
也开始审视“过度维权”。
现实中,越来越多纠纷并不是:
真正的品牌冲突
而是:
权利基础薄弱
但维权动作激进
把投诉、诉讼当谈判工具
修订草案释放的信号非常清楚:
商标不是“合法碰瓷”的许可证。
6
电商、直播、平台,这次很难再“装看不见”
针对线上侵权高发、隐蔽性强的问题,
修订草案明确了一个方向:
平台不只是中立通道
对商标信息的准入、监测、处置
将逐步成为明确的法律义务
这意味着:
品牌方不再孤军作战
平台要为秩序付出成本
结 语
这不是一次“加码”,而是一次“站队”
如果你认真读完这次修订,会发现它并没有试图讨好所有人。
它做了一件非常清晰的事:
不再纵容投机
不再奖励囤积
把制度重心交还给真实使用者
这次修法的真正含义,并不是:
“商标更难注册了”
而是:
“靠商标投机获利,越来越难被容忍了。”
对真正做产品、做品牌、做长期经营的企业来说,
这不是坏消息。
这是一次迟到,但方向正确的制度纠偏——
规则终于回到了使用本位。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图片来源 | Unsplash 编辑 | 布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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