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吃过鱼翅,你却让我为鲨鱼流泪”

“繁荣如无法共享,苦难自不必共担”,随着人们认知的提高,越来越反感情感道德绑架;

于是,现在也有不少人对“圆明园是民族的耻辱”产生抵触,觉得最讽刺的并不是那场大火,而是它留下的那句潜台词,辉煌时闲人免进,毁灭时匹夫有责。

当它是“万园之园”时,它是皇家的私产;普通人别说进去,连靠近都难。

可当它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劫掠焚毁后,这片废墟却被迅速改写成一个必须全民悲伤、必须代代铭记的符号。

英法联军的暴行当然无须辩护,圆明园被焚也是近代史上著名的文化浩劫之一。

那么,问题来了,灾难应该如何被讲述?历史从来不只是发生过什么,也包括后来的人如何讲述它、使用它。

一、“责任之问与记忆之伤

一直以来,我们常说“圆明园是民族的耻辱”,但“责任”与“记忆”或许应该讲得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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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时的清政府而言,圆明园被焚,是英法联军的暴行,也是治理失败、决策失误、无能的结果;作为当时的执政者,它负有直接责任。

但圆明园同时又是文化成果的结晶,是艺术、技术、审美与收藏的集中体;它的毁灭意味着文化被掠夺、践踏、尊严被侮辱。在这一层意义上,“耻”不再指向某个具体统治者,而是一种面向共同体身份的创伤记忆。

“责任”需要追问反思,“记忆”需要铭记;两者若被混在一起,就容易让追问被稀释成悲愤,让悲愤被训练成口号。

二、皇家私产如何变成民族符号?

在当时,圆明园是皇家的私产;可后来又为何变成“民族耻辱”的象征?

也许是因为,“民族”不是天生存在的,近代以来,现代国家需要构建“民族”这个共同体;它需要被想象、命名、教育;而共同记忆,尤其是共同苦难的记忆,是最快的黏合剂。

于是圆明园被赋予了新的身份,它不再属于一家一姓,而属于“我们”;这里固然也有其积极意义,它让人们意识到,文化遗产不应只是权力的玩具,而应被视为公共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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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与此同时,它也带来一种隐秘的不公平,荣光没有共享,耻辱却被共记;如果一个时代的民众从未真正拥有那座园林,他们是否必须承担“耻辱”的道德重量?

这不是反对记忆,而是反对一种偷换,把清廷的失败,转化为普通人的精神债务。

三、废墟里的二次伤害

圆明园被焚、让人愤怒,但也不要遗漏它之后的命运,大火之后,这片遗址长期遭受持续盗拆与破坏,有关1900年前后破坏者的记载也存在争议,有研究认为破坏未必全来自外部力量,也可能涉及当时的内部人员与地痞等。

这也提醒人们,文明的瓦解,往往不是瞬间爆炸,而是长期积累的松动;外敌的火把固然可恨,但如果我们仅关注那把火,就会错过更重要追问,为什么它如此脆弱?为什么它在风雨来临时无法自保?

四、背诵式悲愤的副作用

在当年民族危亡的年代,情感动员型叙事有它的合理性,说“圆明园是民族的耻辱”也许也利大于弊。

当社会教育水平不高、国家急需凝聚时,“符号化叙事”简单、有效、迅速,它让人一眼就能分清“我们是谁”,并产生行动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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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社会的公民更理性,不再满足于情绪,开始追问责任链条、制度缺陷与历史结构。

这意味着,如果“历史叙事”仍停留在“背诵式悲愤”,它就会产生“复杂原因被简化、真正责任被模糊、反思能力被情绪替代”的副作用;不接受口号的人会被怀疑“立场”,讨论空间也被压缩。

如果当记忆被工具化,历史就从一面镜子变成一面旗帜;旗帜可以挥舞,却照不见模样。

五、从“共享耻辱”到“共享解释权”

成熟的历史教育,不应只教人铭记仇恨,也应教人理解事件的根源真相,吸取教训;不希望历史悲剧重演,就应该把叙事升级为“解释型叙事”,去追问,为什么当时的清廷统治者会散失民心?军事与财政体系无法支撑现代战争?外交观念与世界秩序脱节?技术与组织能力差距被长期忽视?权力与责任可以长期割裂……

换句话说,现代爱国,不是只会喊“勿忘”,而是能把“为什么会发生”讲清楚;“爱国主义教育“也不该只是情绪共同体,更应该是思考的共同体;共享的不只是悲愤,而是解释世界的能力;共同承担的不是耻辱,而是对未来的制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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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让废墟成为探照灯,而非鼓点

“圆明园是不是民族耻辱?”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并不是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我们能不能承认,历史叙事可能有时代性,历史教育也不该停留在悲情阶段。

当一个民族需要站起来时,历史叙事可以是鼓点;但当一个民族已经站起来时,历史叙事更应该是灯。

鼓点让人冲锋,灯让人看见,看见原因,看见结构,看见自身。

圆明园的废墟,从来不是为了让我们代替清朝皇帝背负羞耻,其真正的意义,是提醒我们,文明的尊严,不靠仇恨守护,而靠制度、能力与自省。

也许,当我们面对遗址,能坦然说出,“这是外部侵略的暴行,也是内部治理的失败;这是文明的创伤,也是反思的起点”时,才算真正读懂了圆明园的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