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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履职,经报送区委政法委,为一桩“陈年命案”的被害人家属李某乙送上3万元司法救助金,以实际行动解决其生活困境,让司法温度照进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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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前,一场因婚姻矛盾引发的悲剧打破了原本的平静。被告人李某甲因离婚事宜与妻子张某某屡次发生争执,在最后一次沟通协商时,双方矛盾急剧激化,李某甲情绪失控,用双手掐压张某某的颈部,最终导致张某某窒息身亡。案发后,李某甲逃匿,留下了两个尚且年幼的子女,彼时长女12 岁,长子年仅 2 岁。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被害人之子李某乙的人生轨迹陡然转向。年幼的他,在转瞬之间便承受了母亲离世、父亲失踪,从此失去了双亲的庇护与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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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如今的李某乙已是一名高二学生仍未成年。由于家庭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他只能依靠已成年姐姐的微薄收入勉力维持生计。沉重的生活负担,让他在学业深造与日常生计的双重压力下艰难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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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这桩“陈年命案”的过程中,敏锐发现了李某乙的生活困境,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主动将相关线索移送至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李某乙取得联系,详细告知其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在李某乙提交救助申请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后依法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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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救助工作精准落地,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办案部门提供的文书材料,深入核实李某乙的家庭实际情况,确认其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随后,仓山区检察院积极与区委政法委沟通协调,快速完成救助金额的申报审批流程,最终为李某乙申请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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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传递司法温情的重要举措。此次救助案件的办理,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司法的温度。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积极发挥司法救助职能,聚焦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扎实的行动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保护伞”,让检察工作更有温度、更有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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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丨 吴昌峰 黄亮

素材丨 陈彩凤

编辑丨 卓盈盈 郑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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