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 年的春天来得格外早,三月的风还带着微凉,县城城郊的柳树已悄悄抽了新芽,嫩黄的柳丝垂在街边,像揉碎了的温柔春光。那时我刚进厂不久,和同事李国庆同住一间宿舍,他是个爽朗的话匣子,总爱跟我唠家里的琐事,而那个周末,他凑到我跟前,神秘兮兮地邀我去家里吃饭:“健勇,我妈做了红烧肉,我小姑从省城回来了,咱家里的大学生,你可得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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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中专生,“大学生” 三个字像一颗小石子,在我心里漾开了涟漪,没再多想便点头答应。李国庆家在城郊的青砖平房,院里的枣树还没发芽,推门而入时,浓郁的肉香从厨房飘出,他母亲笑容可掬地迎出来,喊着里屋的小姑出来见客。那一刻,我遇见了李燕玲。

她穿着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齐耳短发,额前一缕碎发轻搭眉梢,手里捧着一本书,抬头时眼睛像浸在清水里的黑葡萄,温润的声音像夏夜的晚风,轻轻拂过心头。她是省城师大的中文老师,二十八岁,比我大六岁,左手无名指戴着一枚细巧的银戒指,安静地坐在饭桌旁,偶尔抬眼听我们说话,眉眼间藏着一丝淡淡的忧郁。

饭后的客厅,只剩我和她相对而坐,尴尬的沉默里,我搜肠刮肚找着话题,听她讲省城的梧桐大道,讲秋天落叶踩上去的沙沙声响,那是我从未见过的世界。鬼使神差间,我脱口而出:“我能给你写信吗?” 话一出口便后悔,怕这份直白唐突了她,可她红着脸,最终轻轻点头,说可以给我讲讲省城的一切。

回到宿舍,我一夜未眠,脑海里全是她的模样。一周后,我寄出了第一封笨拙却真诚的信,讲厂里的工作,讲县城的春天,讲我读过的寥寥几本书,没敢期待回信,却每天雷打不动往收发室跑。第十五天,一封浅蓝色信封的回信躺在那里,娟秀的字迹,寥寥数语,说我的信让她想起了家乡的春天。

我们的通信,就这样开始了。一周一封,从未间断。我跟她讲新设备调试的难题,讲县城电影院的新片子;她跟我讲课堂上的趣事,讲研究的现代诗人,讲省城的雨打在梧桐叶上的声音。文字像一座桥,连起了县城的机械厂和省城的师范大学,连起了我这个中专生技术员和她这个大学老师,也连起了两颗慢慢靠近的心。

三个月后,我在信里小心翼翼问她,能否去省城看她,她很快回信:下周末,带你看梧桐大道。1989 年的夏天,我第一次坐上火车,四个小时的颠簸,满心都是期待。出站口,她穿着白衬衫藏青裙,在人群里安静地站着,自然地接过我的包,带我走过那条心心念念的梧桐大道。浓密的树荫遮天蔽日,阳光透过叶隙洒下斑驳光影,我终于问出了藏在心里的问题:“燕玲,你为什么一个人?”

她沉默良久,跟我讲了她的故事。她曾有过婚约,未婚夫是大学同学,大三那年出国留学,起初还有书信往来,后来便杳无音信,最后一封来信,说他要留在国外,让她不必再等。二十八岁的她,在家人的催促里,独自在省城生活,不是不想爱,是不敢再相信承诺。我看着她泛红的眼眶,脱口而出:“一个人不好,两个人可以分享梧桐大道,分享春天的雨,就像我们的信那样。”

我告诉她,从见她第一眼,我就喜欢她,年龄不是问题,距离也不是问题。她的眼泪滑落,说自己不敢再相信,我轻轻擦去她的泪水,说:“那就让我证明给你看。” 那个周末,我们走遍了省城的大街小巷,在公园吃冰棍,在旧书店淘诗集,在小吃摊分一碗馄饨,我讲小时候的糗事,她笑得前仰后合,我终于看到了她坚硬外壳下,那个会脸红、会大笑的小女孩。

离别时的火车站,她跟我说,谢谢你让我重新觉得自己还年轻。我们的称呼,也在信里悄悄改变,她叫我 “勇”,我唤她 “玲”。秋天,她寄来一片梧桐叶,上面写着 “见叶如晤”,那片叶子,我夹在书里,珍藏了许多年。

国庆节她回家,我们在河边散步,我告诉她厂里要派我去上海学习三个月,小心翼翼问她,是否愿意等我。她靠在我肩上,轻声说 “好”。可上海的学习才进行到第二个月,家里的一封电报让我猝不及防:父病重,速归。我连夜赶回县城,父亲突发脑溢血,半边身子瘫痪,家里的天,仿佛塌了下来。

我以为自己的世界会陷入黑暗,可第四天,燕玲风尘仆仆地出现在病房门口,眼里满是担忧。她放下行李,先去看望父亲,又拉着我问清情况,我说自己可能再也去不了上海,不能离开县城照顾父亲,她却握紧我的手,坚定地说:“没关系,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我可以申请调动,去县城的中学教书。”

我拼命摇头,不愿她放弃省城的一切,可她却说,二十八年来,她一直活在别人的期待里,这一次,她要为自己活。父亲住院的一个月里,燕玲每隔几天就来一趟,炖好汤送来,带书给我解闷,母亲从最初的惊讶,到后来的感激,终于拉着我的手说:“燕玲是个好姑娘,你想清楚就好。”

1989 年的最后一天,燕玲的调动申请正式批准。她放弃了省城师范大学的教职,来到县城一中当语文老师。跨年夜,我们在她租的小房子里,听着收音机里的《难忘今宵》,窗外的鞭炮声噼里啪啦,她靠在我怀里,我问她后悔吗,她抬头看着我,眼里满是星光:“我得到了更多。”

1990 年的春天,我们结婚了。没有盛大的婚礼,只有亲友的见证,她穿着红色的旗袍,笑得像个少女,李国庆喝醉了,拍着我的肩膀说,我小子真是有福气。婚后的生活,平淡而温暖。我在机械厂升了技术组长,她在学校深受学生喜爱,厂里分配的一间半小屋里,她种了几盆花,我在窗台下搭了小书架,日子像熬煮的糖水,慢慢熬出甜意。

一年后,儿子出生,我们给他取名王思远,寓意思念远方,也寓意志存高远。燕玲抱着儿子,轻声跟我说,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家。我吻着她的额头,想说,该谢谢你,愿意陪我一起建造这个家。

儿子三岁那年,我在她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个褪色的红信封,里面是几颗融化的喜糖,信封上写着 1985 年,张建华、李燕玲新婚之喜。那是她当年准备婚礼的请柬和喜糖,最终却没能发出去。我心里有些酸涩,她却平静地说,从前留着,是提醒自己别轻易相信承诺,现在留着,是提醒自己,有多幸运,终于等到了对的人。

一晃三十多年过去,我们搬了新房子,那个红信封依旧摆在书柜里,和我们的结婚照并排。孙子孙女总会好奇地问,这是什么,燕玲总会温柔地说,这是过期的喜糖,可奶奶尝到了最甜的滋味。

每当这时,我总会握住她的手。她的手不再光滑,爬满了岁月的纹路,可在我眼里,她永远是 1989 年春天那个穿浅蓝色的确良衬衫、会脸红的姑娘。而我,也永远是那个莽撞的年轻人,坚定地跟她说,我会给你写信的。

我写了三十多年,从纸笔的书信,到用生活写就的信笺,柴米油盐,朝朝暮暮,岁岁年年,都是我写给她的情话。往后的日子,我还会继续写下去,用余生的每一天,写满我们爱的信笺,直到岁月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