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理清这团乱麻,我们先从一个对比框架入手:
评判
洪秀全与太平天国
曾国藩与湘军
初步对比
直接杀戮
系统性屠杀:对“清妖”及异己(包括大量平民)的清除;天京内讧(杨韦事变)的数万屠戮。范围广,常与宗教情洗结合。
报复性屠杀:破城后的屠城(安庆、天京),针对太平军、疑似从逆者及平民。其残暴的集中度与仪式性令人发指。
洪是“扩散性杀伤”,曾是“聚焦性毁灭”。从单一场景的残酷峰值看,曾或许更甚。
文明破坏
颠覆性摧毁:否定儒家道统,毁孔庙、焚典籍;推行荒诞的“拜上帝教”神权统治,试图切断千年文化根系。
保守性镇压:以捍卫儒家礼教为名进行战争,但其军事行动本身(焚烧劫掠)对江南经济文化核心区造成物理性灭绝打击。
洪欲从精神上“换种”,曾则在物理上“铲除”。洪破坏“灵魂”,曾摧毁“肉体与财富”。
统治与治理
神权极权与集体腐败:建立反理性的神权政治,后期高层穷奢极欲,统治完全建立在恐怖与迷信之上,无建设性。
官僚威权与理学教条:其统治复归传统旧秩序,但更僵化、更依赖暴力威慑。战后推动有限洋务,但根本秩序未变。
洪的体系是“疯狂的旧邦”,曾维护的是“残酷的旧制”。前者无序,后者冷酷。
历史角色与选择
挑战者与破坏者:其出现是清廷腐败与社会不公的产物,但给出的替代方案是更恶劣的倒退与虚幻。
维护者与清道夫:为挽救一个濒死王朝而战,其手段的极端化暴露了旧秩序捍卫本身的残忍本质。
洪是“病急乱投医”选错的毒药,曾是试图用猛火灼烧腐肉的外科医生,但火把整个病人都点着了。
洪秀全的罪行,始于一场巨大的欺骗,终于一场全面的崩坏。
以神圣之名,行癫狂之实,意识形态之罪。这是洪秀全最核心、最原初的罪。他篡改、拼凑基督教教义,自称上帝次子、耶稣胞弟,将一场社会反抗运动,扭曲成一场反理性、反文明的神权政治实验。他并非真诚的信徒,实乃一个精明的催眠师,首先催眠了自己,然后催眠了千万民众。
“拜上帝教”是一剂精神鸦片,用它来动员被压迫者,其代价是摧毁了他们原有的、以儒家伦理为基础的社会认知和家庭人伦。他强令军民拜上帝、毁孔孟,并非解放人,而是在剥夺人的文化根基与历史记忆,将人变成教条下的行尸走肉。这种从灵魂深处进行的“格式化”,其破坏力远超肉体消灭,是对文明延续性的斩首行动。
太平天国建立起一套史无前例的、政教合一的极权体制。一切资源收归“圣库”,实际上归特权阶层挥霍;实行严格的男女分营,甚至夫妻不得同居,彻底摧毁人伦基础;法律严苛到荒诞,动辄处以点天灯、五马分尸等极刑。当天王与诸王沉溺于修建宫殿、搜罗嫔妃的奢靡时,普通士兵和民众则在严酷的教规和匮乏的物质中挣扎。这种统治,以“平等”为口号,却制造了比清朝更森严、更无情的等级和更普遍的精神奴役。
1856年的天京事变,是太平天国,也是洪秀全本人罪性的集中爆发。这场由洪秀全纵容、策划,由韦昌辉执行的大屠杀,并非针对敌人,是针对一同起义的兄弟和数万无辜部下。东王杨秀清及其部属、翼王石达开家眷被屠戮殆尽,尸体抛入长江。它彻底撕下了“兄弟同心”的伪装,暴露了神权光环下权力的绝对腐臭。此罪无关对外战争,纯属内在的堕落,是洪秀全个人权欲与猜忌的直接后果。
尽管太平天国的爆发有深刻的社会根源(清朝腐败、土地兼并、民族矛盾),但洪秀全作为具体的发起者和最高领导者,必须为这场持续十四年、波及大半个中国、导致约七千万人口损失的巨型浩劫,负上首要的历史发动责任。
他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释放出了战争、饥荒、瘟疫以及文明倒退的恶魔,却没有能力,也根本没有意愿去控制或引导。他给了绝望者一个虚幻的承诺,却带领他们走向了更深的地狱。
如果说洪秀全的罪是“创造了一个更坏的世界”,那么曾国藩的罪,则是“以最残忍的方式,捍卫一个腐朽的世界”。
曾国藩并非一介武夫,他是晚清理学大家,标榜“以忠诚为天下倡”。他的可怕之处在于,他将儒家的“忠君卫道”伦理,与战场上的极端现实主义暴力完美结合。他深知自己在进行一场文明存亡的战争(在他眼中),因此任何手段,只要服务于“剿灭异端”的目的,都是合理的。
有组织的恐怖,湘军的系统性屠杀之罪。这是曾国藩最具体、最无法辩驳的罪行。湘军不是一般的军队,它是一台以家族、乡谊为纽带,以功名利禄为激励,以恐怖威慑为战术的杀戮机器。其最具代表性的暴行就是“屠城”。
安庆屠城(1861年),湘军攻破太平军坚守多年的安庆后,曾国藩的弟弟曾国荃下令屠城。史料载“杀戮甚众”,“男子髫龀以上皆死”。这场屠杀不是为了夺取城池(城已破),而是为了震慑,为了发泄久攻不克的愤恨,更是为了用首级和血海来论功行赏。
天京屠城(1864年),这是顶点。湘军攻入天京后,进行了长达十余日、有组织、分区域的地毯式屠杀、强奸和劫掠。“秦淮长河,尸首如麻”,“哀嚎之声达于四野”。曾国藩在奏报中轻描淡写为“毙贼十余万”,实则刀下鬼多是平民和已无抵抗能力的散兵。他的幕僚赵烈文在日记中记录了地狱景象:
“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老者无不负伤,或十余刀,数十刀。”
这种屠杀,超越了军事必要,是以毁灭作为胜利的仪式和犒赏。
湘军的军饷很大程度上依赖“就地筹饷”,即抢劫。曾国藩对此心知肚明,甚至默许纵容。攻破富庶的苏浙地区时,湘军劫掠之暴烈,连其盟友、江苏巡抚李鸿章都看不下去。这种制度化的劫掠,毁灭了江南数百年的经济积累,也让战争成为一部吞噬一切的贪婪机器。
站在更长的历史维度看,曾国藩最大的“罪”,或许在于他成功了。他成功地将一个已经彻底腐烂、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清王朝,从坟墓边缘拉了回来,续命了半个世纪。他镇压了太平天国,也同时扼杀了中国社会一次虽然扭曲、但毕竟包含变革因子的巨大冲击。他让旧制度得以用更僵化、更依赖汉族军阀的方式苟延残喘,延迟了社会彻底变革的时机。
他的“中兴”,是一次成功的反动。从历史前进的角度看,这何尝不是一种更深重的“历史之罪”?
因此,依据“行为的残忍度、组织性及施害者当下的清醒程度”来判处一人之刑更重,那毫无疑问,曾国藩绝对是罪中之罪!
洪秀全的暴行,很大程度上与他个人及集团陷入的集体性宗教迷狂与权力癫狂有关,其恶呈现出一种混乱、发散、非理性的特征。而曾国藩的暴行,尤其是屠城,是在完全清醒、理性计算、且有明确意识形态辩护(卫道)的情况下,由他缔造和统帅的军事机器系统实施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