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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林远山。朋友们都说,他的名字起对了——他走得太远了,远得快要看不见了。

我认识他时,他已经“回来”了。六十岁的他,常穿一件洗得柔软的灰T恤,坐在社区老榕树下的石凳上,就着一碗白粥,看晨光从叶缝漏下。那粥是他自己熬的,他说,水米比例、火候时长,比做任何生意都值得琢磨。

没有人想得到,这个温和得像一杯白开水的老先生,曾是商海里的“海盗”。上世纪九十年代,他胆大心细,在规则未明的浪潮里抓住了机会,积累起惊人的财富。他也曾一身名牌,出入顶尖场所,品尝过以克论价的美食。朋友们叫他“林大胆”,他则自嘲是“时代的赌徒”。

转折发生在他五十五岁那年。他倾注心血的公司,在一个全球性的行业周期震荡中,险些覆没。他使尽浑身解数,最终虽稳住了局面,却耗尽心力。那个深夜,他独自站在公司顶楼的落地窗前,看着脚下依旧璀璨的城市灯火,第一次感到自己轻如尘埃。“那时候我才真的信了,”后来他对我说,“人拗不过大势。潮水来了又退,我们在沙滩上留下的那点痕迹,什么也不算。”

此后三年,他悄然隐退,将公司交给年轻的团队。再出现时,就成了我们看到的模样。

有一天清晨,我去找他。他正仰着脸,闭着眼,让初秋的阳光静静铺在脸上,神情是难以形容的满足。我坐下,他睁开眼,微笑着推过来一碗粥:“尝尝,今天的水放得正好。”

我们慢慢喝着粥。我忍不住问:“林叔,走了那么多地方,吃了那么多好东西,怎么现在天天喝这个?”

他用勺子轻轻搅动着粥,眼神望着远处:“年轻时候,总想尝遍天下至味。后来发现,最厉害的厨师,也做不出我小时候发烧,母亲摸黑给我熬的那碗米汤的味道。不是味道有多好,是那种安心的感觉,任何珍馐都给不了。”他顿了顿,“穿衣服也是。以前觉得面料、剪裁、牌子是身份的盔甲。现在觉得,纯棉吸汗透气,不束缚,就是最好的。你看这阳光——”他指了指身上金色的光斑,“不花一分钱,但暖和到骨头里,比什么奢侈品都奢侈。”

他的话让我想起他曾是那样一个充满征服欲、需要不断新鲜刺激的人。我问他不觉得闷吗。

“闷?”他笑了,眼角的皱纹像阳光下的水纹,“以前才叫闷,心里堆满了东西,又空得发慌。现在,我上午晒晒太阳,下午读读书,晚上写几笔字,或者就是发呆。跟自己待着,听听心里真正的声音,比任何应酬都有趣。”他顿了顿,眼神清澈,“这就好像爬山,吭哧吭哧爬到顶,风光是好,但风大,站不稳。最后发现,山脚下的泉水边,树荫里,才是能安心坐下喝茶的地方。”

他确实像个老小孩。会对一只路过的蜗牛观察半天,会因一场突如其来的雨而欢喜。但你能感觉到,那不是幼稚,是一种被岁月反复冲刷后留下的纯粹质地。他经历了所有风暴,如今却安心于一碗粥、一缕光的平和。

去年秋天,他邀我去他乡下的老屋小住。那是他出生的地方,早已破旧。我们花了一下午收拾,累得坐在门槛上。夕阳西下,给远处的山峦镶上金边。他忽然很安静,然后轻声说:“走了几十年,像个陀螺一样转,没想到最后觉得最对的地方,是这里。”

那一刻,晚风拂过他花白的头发,他望着老屋前荒芜的田地,侧脸平静而柔和。我忽然明白了什么是“见过世面”。那不只是去过多少地方,见过多少人,经历过多少事。那是走出去,再千山万水地走回来,回到这个最初的地方,拍拍身上的尘土,对着那个曾被遗忘的、简单的自己,说一声:“哦,你还在啊。”

然后,安心地留下,喝一碗温热的白粥,等第二天的太阳,像从未离开过一样,照常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