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雨

2026年2月1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无锡市某有限公司;上海某有限公司;某甲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23)最高法知民终2537号。

本案原告为日本村田株式会社,被告为无锡好达电子有限公司。本案的涉案专利是名为”分波装置“的滤波器专利ZL201280047249.7。

双方的专利纠纷始于2021年好达电子的科创板IPO前后。企业专利观察对此进行了特别报道《华为和小米同时投资解决“卡脖子”的企业,在科创板却被日本企业用专利“卡了脖子”》。

到了2021年9月23日,在好达电子刚公布了首轮回复后,相关诉讼信息就更为明确了,因此追加了报道《滤波器:日本村田对无锡好达专利诉讼升级,福州外,又追加上海起诉》。

来源:好达电子首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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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好达电子首轮回复

好达电子也成为日本村田在中国展开专利维权的第一波被告的企业,此好村田又相继起诉了深圳顺络电子和卓胜微。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村田在这些案件中的索赔金额并不高,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多为100万元左右或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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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达电子二轮回复尤其是针对本案所涉及的涉诉产品HDDB05ANSS-B11滤波器,当时好达电子认为日本村田与其使用的技术方案来源相同,系行业通用技术,缺乏本质创新性。并且其与日本村田专利技术在技术特征方面存在差异。但是结果来看,这一点与法院最终确定的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总体来看,随着相关判决的做出,势必会进一步激发中国本土企业更加注重自主研发,并在研发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的风险排查和预警管理。短期的侵权裁决,本质上可以激活中国企业集体创新的潜能,长期来看对于中国解决关键领域的自己自足,拜托西方技术依赖是有利的。本案判决书原文,关注以下”Patent Law Review“公众号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