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台”的正式名称,叫御史台,是监察百官的机构。还是汉代的时候,御史台院内种了很多的柏树,柏树上经常有乌鸦聚集栖息,人们联系到这不祥之鸟的身份,便产生心怀揶揄的成分,把御史台称为“乌台”。
苏轼被送进乌台监狱那年,舒亶任监察御史里行,是这个案子的主要负责人。我们站在苏轼的角度,觉得让苏轼受委屈的,要么猥琐卑鄙,要么乖张阴险,看人虚目偷觑,说话豺声戾气,不是好人。
我们如果换个位置,站在舒亶的角度呢?
如果他不徇私情,能抗住舆论压力,秉公办案,我们是不是应该授予他一枚“刚正不阿”的奖牌?
抛开狭隘的“非好即坏”的评判标准,我们审视历史以及历史人物,会发现事情本身的复杂度,要比白纸黑字的文字记载,立体饱满得多。
苏轼在欧阳修主持的那场考试中,拿了个第二名。据说欧阳老师拿着这张试卷,拍案叫好,有心想点他个状元,又怀疑这是自己的学生曾巩的,怕人说闲话,为了避嫌,给了个第二名,结果委屈了苏子瞻。这个故事的真假,无法考证,但听故事的人都觉得苏轼厉害。
而舒亶,却是不折不扣的第一名。他在宋英宗治平二年以礼部考试第一进士及第,妥妥的状元郎,那年他刚刚二十四岁。人家也是才华横溢的!
虽说苏轼是在他二十一岁那年取得功名的,但从考试能力上来衡量,舒亶也并不比苏轼稍差分毫。俩人都是人中龙凤,春风得意,“少年心事当拿云”,都有较高的理想抱负。
苏轼中进士后去了凤翔,舒亶则任了临海尉。舒亶一上任就显露出其性格刚直的一面。临海政纪败坏,小吏多有不法。一天一个县吏吃请喝多了,来到公堂上大呼小叫,被舒亶让人摁着打了板子。按常规,打一顿也就算了,可小吏不服气,挑衅这个嘴上没毛的年轻人。舒亶可不惯着他,换了棍棒继续打,那人被打得智商掉了线,大喊,你有本事杀了我!要说弱势的人不能激将说大话,年轻人舒亶血气方刚,站起来抽刀把这人的头砍了下来!
砍罢还不忘老本行,作诗一首“一锋不断奸凶首,千古焉知将相才”。
从法律角度看,有着将相才的舒亶,擅杀当然不对,不过,也可以看出来舒亶这人做事容易情绪上头,不计后果。
舒亶,人大高个儿,“状貌甚伟”,而且伶牙俐齿,有学问又很能说会道,这在官场上容易成为焦点人物,引人注目。果不其然,他有幸闯入了“拗相公”王安石的法眼,又在权臣张商英的推荐下,官拜御史中丞,可谓有权有势,官运如日中天。
其实,从舒亶骤升御史台就可以看出,舒亶的才能固然重要,新党因人才匮乏而突击提拔的窘境也显而易见。受到重用的舒亶,自然是用成绩来回报知遇之恩。这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加上忠正耿直的性格,虽然取得了不俗的政绩,可也得罪了不少人。史书记载“为群怨所沮”,口碑很差。
但这些“差评”集中在一个负责监察的官员身上,究竟是坏事还是好事呢?这个官员是好官还是坏官呢?
问题的复杂性就在这里。
宽宥性格与和事佬心态,是不适合监察御史这个位置的。
那么,舒亶在处理苏轼“乌台诗案”时的态度,也就不言自明了。如果单单就事论事,苏轼“乌台诗案”,没有争议之处,舒亶按图索骥,找了苏轼很多“妄议”的证据,定罪苏轼“指斥乘與”也不为过,在这些“证据”面前,苏轼也“供认不讳”,案件完整闭环,没毛病。
但,问题就在这“没毛病”上。
如果深刻解读苏轼的诗文,我们能够体会到苏轼希望社会越来越好的那颗拳拳之心,他的那些“指责”、“嘲讥”,如果当政者能虚怀若谷,是很能理解和接受他这“苦口良药”的。
但恰恰是“良药”“苦口”,让病人难以接受,这大概就是困扰执法者的不可解的历史迷局吧!
有些历史研究者常常把舒亶与苏轼的关系,归结于新旧党争,认为“乌台诗案”是新党们的挟私报复。这种观点也不能说不对,只是太表面化太程式化了。
与其说俩人是因党争,政见不和而产生矛盾,还不如说是舒亶太坚持职务赋予的职责,太过于墨守陈规,却没有跳出所谓原则的圈子,站在更高的位置上理解苏轼的那些爱深责切的诗文,而是就事论事,认为苏轼诋毁朝廷,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完全忽略了诗文作者的良苦用心。即便你名满天下的苏轼也不行。
从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原则性来说,舒亶敢作敢为的做法,有点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思。
拿制度的标尺丈量道德的高度,容易量出问题。
实际上,舒亶的性格跟苏轼多有相似之处,就是不受党派的制约。
苏轼在王安石执政的时候,站在司马光这边,批评新法执行的不足与粗疏。但当司马光上了台,苏轼又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了旧党。他是超越了党派执政的桎梏,而是站在底层人这边来衡量政策的良莠的。
舒亶也是。
历史给舒亶钉上新党标签,而实际上舒亶并不吃新党那一套。
前文提到的那个因推举而有恩于他的张商英,是新党中举足轻重的领袖人物。张商英想要女婿在科举考试中顺利中举,就想借用舒亶之力,他把女婿的文章给舒亶,还写了一封信,以作联络。张商英的做法,与私,没毛病,毕竟你舒亶曾经中过状元,有的是水平,但他忘了舒亶的身份。舒亶不想因私情而让“有关部门”给其帮助,从而失去其监察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他把文章和信直接转给了皇帝!
在舒亶心里,也许没有新党旧党的区别。他要履行的,就只是职责所在。
但这种“恩将仇报”的做法,在常人看来,是舒亶继“乌台诗案”罗织罪名陷害苏轼之后的第二个“人生污点”。
舒亶的身份,决定了他的所作所为,不能符合“常人”的价值观。
《宋史》评价他,“举劾多私,气焰熏灼,见者侧目”。仅就“见者侧目”来说,倒也符合监察御史的身份,他是个称职的,甚至是优秀的监察工作者。
至于苏轼的亲弟弟苏辙所说的,“乌台诗案”的发生,是因为他哥“独以名太高”。这话,只是一个深谙官场规矩的老油条“顾左右而言他”的无奈之语,在回避了很多不可说的原因的同时,又有意无意地推抬了他哥一把,也不枉苏轼对他的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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