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李白,大伙儿脑子里蹦出来的词儿多半是“诗仙”、“谪仙人”。好像这位老兄整天就在云端飘着,喝喝酒、看看花,稍微张张嘴就是锦绣文章。咱们习惯了仰视他,觉得他肯定没烦恼。其实这都是误会。李白也是肉体凡胎,他那个苦水啊,有时候比咱们普通人还要多。尤其是到了中年以后,那种怀才不遇的憋屈,足以把一个热血男儿逼疯。

他在宣州写下的这首送别诗,就是一次彻底的情绪大爆发。这首诗,没写在离别时怎么掉眼泪,也没写路上注意安全。他一上来就发飙,中间甚至想拿刀砍水,最后爱谁谁,我不玩了。这首诗就是《宣州谢脁楼饯别校书叔云》。在这个题目里,李白把中国文人最极致的痛苦和最浪漫的解脱,全揉碎了塞进去。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首被后人称为“最难超越”的送别诗,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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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哪有什么诗仙,不过是个失意的中年人

要把这首诗讲透,咱们得先把时间拨回到唐朝天宝十二载,也就是公元753年。这时候的李白,五十三岁了。

放在今天,五十三岁正是知天命的年纪,该退休含饴弄孙了。但在唐朝,这是很多文人仕途的关键期。李白这时候是什么状态?他离开长安已经整整十年了。

十年前,李白四十三岁,那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他接到诏书进宫,给唐玄宗当翰林待诏。那时候他觉得,我终于能当宰相了,终于能安社稷、济苍生了。结果呢?现实给了他一记响亮的大耳刮子。他在皇宫里根本不是什么国家栋梁,就是个高级娱乐明星。皇帝心情好了,把他叫来写几首诗助助兴。皇帝忙了,就把他晾在一边。

李白那个心高气傲啊,哪受得了这个。再加上他性格直爽,得罪了权贵,甚至有野史说他还让高力士脱过靴子,得罪了一大批人。没过多久,唐玄宗就给了他一笔钱,客客气气地把他打发走了。史书上叫“赐金放还”,说得好听,其实就是被炒鱿鱼了。

这十年里,李白一直在流浪。他到处游山玩水,看起来很潇洒,其实心里苦得不行。他是个有巨大政治抱负的人,结果现在成了一个无业游民。这种心理落差,一般人真受不了。

到了天宝十二载这年秋天,李白来到了宣州,也就是现在的安徽宣城。这时候的大唐盛世,表面看着还光鲜亮丽,其实底下已经烂透了。安史之乱虽然还没爆发,但朝政腐败,李林甫专权,有识之士都看得出来,这大船快沉了。李白就在这种内忧外患、个人前途渺茫的心境下,登上了谢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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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遇上个懂你的人,却又要送他走

这次李白来宣州,主要是为了看望他的族叔,李云。

李云是个什么样的人?史书上记载,他当时是秘书省校书郎,是个典型的正直文人,非常有才华,但也因为太正直,在官场混得并不顺。这叔侄俩,虽然辈分不同,但境遇却出奇地相似:都是满腹经纶,都是怀才不遇,都是那个时代的“多余人”。

李云这时候也要离开宣州了,去哪里史书没细说,大概也是一次并不美好的调任。李白作为晚辈,给叔叔送行。地点选在了谢脁楼。

这谢脁楼可不是普通的酒楼。它是南齐诗人谢脁当宣州太守时建的。李白这一辈子,最崇拜的人就是谢脁。他写过“一生低首谢宣城”,那是谢脁的死忠粉。在他最失意的时候,在他最崇拜的前辈留下的楼阁里,送别同样失意的族叔。

你想想那个画面。秋风萧瑟,高楼之上,两人对坐。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看着眼前这个马上要分别的知己,再看看自己这十年落魄的模样,李白心里的那股火,那个委屈,再也压不住了。

一般的送别诗怎么写?王勃写“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那是安慰;王维写“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那是深情。但李白是谁?他是豪放派,他心里的苦太深了,光说好听的不管用。

他提笔就写,这一写,就写出了中国文学史上最“不讲理”的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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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这哪里是写诗,分明是骂街

这就是这首诗的第一个高潮。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咱们读古诗,讲究个起承转合,讲究个含蓄美。但李白这两句,完全打破规矩。他一上来既不写景,也不叙事,直接就开始发牢骚。

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离开我的昨天啊,我想留也留不住;折腾我的今天啊,烦心事一堆接一堆。

你看这哪像个诗人,简直像个更年期的大叔在发飙。但这恰恰是这首诗厉害的地方。他太真了。咱们现在写文章讲究“不装”,李白就是“不装”。

这里的“昨日之日”,不仅仅是昨天,而是指过去那十年,甚至是他半辈子的时光。那些被浪费的青春,那些错过的机会,那些在长安受的气,统统像流水一样逝去了,再也回不来了。这就是“不可留”。

“今日之日”呢?就是眼下的困局。被赐金放还,到处流浪,现在连个说话的叔叔都要走了。看着这满目疮痍的世道,心里全是烦忧。

这四句诗,一上来就把情绪拉满了。就像一个高压锅,憋了十年,突然把阀门拔了,那个气浪直接喷出来。每个读诗的人,一下子就被这种巨大的愁绪给包裹住了。这种开门见山的冲击力,在几万首唐诗里,绝对是排第一的。

四、 抽刀断水,这比喻绝了

情绪发泄完了,得回到眼前的景色上来。毕竟这是在谢脁楼上,不能光顾着骂街。

李白往楼下一看,看到了什么?“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这一眼看出去,境界一下子就开阔了。秋风万里,大雁南飞。这景色多壮阔。李白毕竟是李白,哪怕心里再苦,他的眼光还是毒,能看到天地间的大美。看着这景色,他觉得,算了,别想那些破事了,喝吧。“酣高楼”,就在这高楼上一醉方休。

这时候,他转头看了看旁边的叔叔李云。他想起了叔叔的文章,想起了自己的才华。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这两句是在夸人,也是在自夸。夸李云的文章有汉魏风骨,刚健有力;自比小谢(谢脁),说自己的诗清新秀发。这是他们叔侄俩的高光时刻,虽然仕途不顺,但才华还在,这点自信咱们还是得有。

但是,才华这东西,在那个时代有什么用?越是才华横溢,越是显得格格不入。这种自信紧接着就被更深的绝望给淹没了。

于是,这首诗来到了最核心、最精彩、也是千古传诵的高潮部分。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咱们都有才华,咱们都有大志向,恨不得飞上青天把明月揽入怀中。这是何等的豪情壮志。可是紧接着,现实来了。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这一句,简直是神来之笔。我想把这一刻定格在这里,慢慢讲。

如果让你形容“愁”,你会用什么词?李煜说“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那是把愁比作水,很形象。但李白不一样,他不仅是把愁比作水,他还把自己对抗愁的那种徒劳动作给写出来了——抽刀断水。

谁没事会拿刀去砍水?疯子才会。但在李白看来,他不想顺从这滔滔不绝的愁绪,他想反抗。他拔出刀,狠狠地砍向流水。水被砍断了吗?没有,流得更急了。

这就是李白此时的真实写照。他越想摆脱这种痛苦,痛苦就越深。他想用酒来麻醉自己,结果酒醒之后,愁更愁。

这个比喻,把那种无力感、那种挣扎、那种绝望,写得淋漓尽致。它不是简单的悲伤,而是一种想要对抗命运却又无能为力的悲剧感。这十个字,把人类面对痛苦时的那种状态写绝了。不管你是千年前的唐朝人,还是现在的现代人,遇到烦心事想喝点酒忘掉它,结果越喝越清醒的时候,你脑子里只会蹦出这一句。这就是千古名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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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最后的倔强,是老子不陪你们玩了

诗写到这儿,情绪已经到了谷底。高楼、美酒、秋风、好友,什么都拦不住李白内心的崩溃。这送别宴,搞砸了吗?

并没有。李白之所以是李白,就在于他能颓废,但绝不会彻底趴下。

最后两句,“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既然在这个世界上活得不如意,既然这身官服穿得难受,既然在这个体制里混不下去,那怎么办?

我不陪你们玩了。

“散发”,就是披头散发。古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平时要把头发束起来,还要戴帽子,这是礼仪。只有疯子或者隐士才会披头散发。李白说,明天我就把帽子扔了,头发散开,去驾着小船,浪迹江湖去。

这一句,是对现实彻底的决裂。你说我没官做?我本来就不稀罕。你说我失败?我自己去逍遥快活。这是一种从心底里生出来的傲气。

虽然这只是一句气话,李白后来也没真的一直去弄扁舟,他还是想报国,还是想出来做事。但在这一刻,在那个谢脁楼上,这句话就是他对这个操蛋世界的最大反击。

这就好比一个中年人,被老板骂了一顿,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最后喝多了,把酒杯一摔,大喊一声:老子明天就辞职去西藏骑行!这话能不能实现另说,但这股子劲儿,让人动容。

六、 为什么说它难超越?

这首诗,从头到尾,就像过山车。

先是回忆过去的痛苦,那是沉郁的;看到秋景,那是开阔的;评点文章,那是自信的;抽刀断水,那是绝望的;最后弄扁舟,又是狂放的。

短短几十个字,情绪转折了四五次。每一次转折,都那么自然,又那么惊心动魄。

为什么说它难超越?

首先,这种情感的浓度,后人很难达到。李白的一生,就是盛唐由盛转衰的缩影。他的痛苦,不是无病呻吟,而是家国命运和个人命运的交织。那种力透纸背的沉重感,不是谁都能写得出来的。

其次,这首诗的艺术手法太高明了。它杂糅了古体诗和律诗的特点,长短句结合,节奏感极强。读起来朗朗上口,却又跌宕起伏。特别是“抽刀断水水更流”这种反向的比喻,简直是天才的创造。你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能把痛苦写得这么有动感,这么有画面感。

最后,它太真实了。它撕开了送别诗温情脉脉的面纱,把两个失意男人最真实的内心世界剖开给你看。这种真实,跨越了千年,依然能击中人心。

我们在职场上受气,我们想辞职不敢辞,我们对未来迷茫,这种时候,读一读这首《宣州谢脁楼饯别校书叔云》,你会发现,千年前的大诗人,跟你也是同道中人。

这首诗,写的是离别,说的是人生。句句都是经典,字字都是血泪。它让我们看到一个有血有肉的李白,一个也会崩溃、也会耍酒疯、也会想逃避的普通人。

但也正是因为这份普通,才让那个在历史长河中闪闪发光的“诗仙”形象,显得更加珍贵,更加动人。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以手写心,绝唱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