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汉水老人家
我第一次见到沈清和,是在一九八三年的深秋。
那时我刚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到城北的纺织厂当保卫干事。厂房是苏式建筑,红砖墙上爬满了枯黄的爬山虎,像一张巨大的、正在褪色的网。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穿着那套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在厂区里巡逻,检查消防栓,记录进出车辆。
清和是厂里的技术员,从上海分来的大学生。他住在单身宿舍三楼最里头那间,窗户朝北,终年晒不到太阳。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因为一个反常的细节——在那个人人争抢向阳房间的年代,他主动选择了最阴冷的一间。
"我喜欢安静。"他这样解释,说话时眼睛看着别处,"而且北窗能看到城墙。"
后来我才知道,他说的城墙是明代遗留下来的残垣,在厂区北面两里地外,被一片荒草和野坟包围着。没人会去那里,除了清和。每个周末的黄昏,他都会骑那辆破旧的永久牌自行车,沿着碎石路一直骑到城墙根下,一坐就是两个小时。
我跟踪过他。别误会,这不是保卫干事的职业病,而是一种我自己也说不清的好奇。那天我躲在一片芦苇丛后,看见他从包里取出一块馒头,掰碎了撒给野地里的鸟,然后拿出一个速写本,开始画那些坍塌的城砖。
他的侧脸在夕阳下像一尊瓷器,苍白,透明,仿佛一碰就会碎。画到兴起时,他会微微蹙眉,用铅笔尾端轻敲下巴,那个动作让我莫名其妙地心跳加速。
我就是在那一刻意识到危险的。在那个年代,这种心跳意味着毁灭。
但我们还是成为了朋友。或者说,是我单方面地闯入了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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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顺路"经过他的宿舍,带着从食堂多打的一份红烧肉;我在他值夜班时"恰好"也在巡逻,然后"恰好"多带了一件棉衣;我甚至学会了辨认他自行车的铃声——那辆车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但他从不修,说这样"有生气"。
"陈默,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有一天他突然问我。那是八四年的春节,厂里的工人都回家了,宿舍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他在走廊上生煤炉,浓烟呛得他直咳嗽,我接过铁钳,蹲在风口帮他扇火。
火光映着他的脸,忽明忽暗。我低着头,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因为你像一个人。"
"什么人?"
"我弟弟。他……十岁那年淹死了。"
这是谎言。我是独生子。但清和没有追问,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眼神里有种我说不清的东西——不是同情,而是一种近乎悲悯的了然。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什么都知道。关于我的谎言,关于我的图谋,关于那些在深夜里折磨我的、不可告人的念头。
但他什么都没说。他只是接过我扇旺的炉火,放上水壶,然后说:"水开了我们下面条,我带了上海的梅林罐头。"
那顿年夜饭,我们吃了咸菜肉丝面,分了一听红烧猪肉罐头。窗外是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屋里只有一盏15瓦的灯泡,在头顶上晃来晃去。他忽然说:"陈默,我给你念首诗吧。"
那是聂鲁达的《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他的声音很轻,带着上海口音特有的绵软,念到"我要在你身上去做,春天在樱桃树上做的事情"时,他的手微微颤抖,热水洒在了桌面上。
我们同时去擦那摊水,指尖相触,又同时缩回。
"对不起。"他说。
"该我说对不起。"我说。
但我们都没有说为什么道歉。在那个年代,有些对不起是不需要理由的,就像有些感情是不需要命名的。
我们的关系是在那个春天变质的。
八四年春天来得特别早,三月初,城墙根下的野桃花就开了。清和带我去看了他画了一整个冬天的城墙,在那些坍塌的砖缝里,竟然真的长出了一株桃树,花开得不管不顾,像是要把积攒了一辈子的力气都用尽。
"像不像我们?"他忽然说。
"什么?"
"这棵树。长在废墟里,没人浇水,没人施肥,但还是要开花。"他转头看我,眼睛比桃花还亮,"陈默,你说它图什么?"
我答不上来。风很大,吹得桃花纷纷扬扬地落,有几瓣沾在他的头发上。我鬼使神差地伸手去摘,他却抓住了我的手腕。
我们就这样僵持着,在明代城墙的废墟上,在无人知晓的荒野里。他的手指冰凉,掌心却有汗。远处传来火车的汽笛声,悠长而苍凉,像是一种警告,又像是一种催促。
然后他开始吻我。
那不是一个熟练的吻,带着颤抖和试探,牙齿撞在一起,生疼。但我永远记得那个味道——桃花的涩,粉笔灰的苦,还有他唇上那一点廉价的凡士林润唇膏的甜。那是八十年代特有的味道,匮乏的,卑微的,却又无比真实的。
"我会害了你。"分开后他说。
"我也是。"
"那怎么办?"
"先活着。"我说,"先像那棵树一样,把花开完。"
我们开始了那种生活。在时代的夹缝里,在道德的阴影下,像两只偷油的老鼠,小心翼翼,又甘之如饴。
他的单身宿舍最里头的那间北向房间成了我们的秘密花园。我们用图钉在墙上钉了一块深蓝色的布,算是窗帘;我把家里的收音机偷来,能收到台湾的频道,深夜播放邓丽君的歌;他教我认字——不是简体字,是繁体,用毛笔写在废报纸上,"愛"字中间一定要有个"心","親"字右边一定要见"见"。
"简体字把 心都拿掉了,"他说,"还怎么爱?"
我那时不识字,只觉得他的侧脸在台灯下好看得不像话。他写字的时候很专注,睫毛在脸颊上投下一小片阴影,我会突然从背后抱住他,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他从不躲,只是放下笔,轻轻拍我的手背,像哄一个孩子。
但我们都知道,这种日子是偷来的。
八四年夏天,厂里开始"严打"。保卫科增加了夜间巡查,我的同事老李是个退伍老兵,嗅觉灵敏得像条猎狗。他开始注意到清和的行踪——那个总是独来独往的上海大学生,那个不住向阳房间的怪人,那个每周去城墙根下画画的"资产阶级情调分子"。
"小陈,你跟他走得很近?"有一天老李问我,递给我一支大前门。
"工作接触。"我说,接过烟,手没抖。
"注意影响。"他吐出一个烟圈,"现在风向变了,上海那边已经开始抓了。听说有个什么组织,专门搞这些……"他做了个暧昧的手势,"男男女女的事。"
我回到家,把这件事告诉了清和。他正在煮面条,闻言关了火,在床边坐了很久。窗外是纺织厂日夜不息的机器轰鸣,像某种巨大的、不知疲倦的心跳。
"我要走了。"他说。
"去哪?"
"深圳。我导师在那边,可以帮我调过去。"他抬头看我,眼睛里有泪,但没有落下来,"陈默,你跟我走吗?"
我沉默了。我有母亲,有刚分到的筒子楼,有这份来之不易的正式工作。更重要的是,我没有他的勇气。他是大学生,是天之骄子,即使去了深圳也能重新开始;而我,一个转业兵,除了这身工装,什么都没有。
"我……"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他笑了,那笑容比哭还难看:"我明白。我早该明白的。"
那个晚上,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他格外用力,像是要把我刻进骨血里;我也格外沉默,像是要把这一切都装进眼睛,好留着后半生慢慢反刍。他用他那根滚烫的烧火棍再一次的深深地捅向我的最深处,我咬着牙让他歇斯底里的发泄,他似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趴在我身上喘着气,我心疼的搂着他的脖子,生怕一松手他就消失了一样。十分钟后,一股滚烫的热流注入我的体内,他瘫软地一动不动,额头还渗着汗。我抽了张纸巾给他擦掉,天亮时分,他送我出门,在楼梯口,他突然说:"陈默,我给你念首诗吧。"
还是聂鲁达,但换了一首: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遥远而且忧伤,仿佛你已经死了。
彼时,一个字,一个微笑,已经足够。
而我会觉得幸福,因那不是真的而觉得幸福。"
他念完,在我额头上印下一个吻,轻得像一片雪花:"走吧。别回头。"
我没有回头。但我听见他在我身后轻轻地说:"城北的春天,我替你看了。"
清和走后的第三个月,我结婚了。
妻子是厂里的女工,圆脸,粗手,笑起来有两颗虎牙。她不知道我的秘密,只知道我是个老实人,有正式工作,有筒子楼,母亲还硬朗。我们在食堂办了酒席,老李喝得烂醉,拍着我的肩膀说:"小陈,早该如此,早该如此啊!"
婚礼那天晚上,我喝得大醉,抱着马桶吐了整整一夜。妻子以为我是高兴的,帮我擦脸,喂我喝糖水。我抓住她的手,叫了一声"清和",她没听清,问:"什么?"
"没什么,"我说,"谢谢你。"
婚后的日子像一潭死水。我学会了做一个好丈夫,好儿子,好工人。八五年,我们有了女儿;八七年,我升了保卫科副科长;九零年,我们搬进了两居室的新楼房。妻子在阳台上养了一盆月季,每年春天都开得轰轰烈烈,但我总会想起那株长在城墙废墟上的野桃花,想起那个说"把花开完"的人。
我再也没有他的消息。深圳那么远,像另一个星球。我偷偷写过几封信,都石沉大海;我也曾想过去找他,但看着熟睡的女儿,看着在厨房忙碌的妻子,看着墙上贴着的"五好家庭"奖状,我又一次退缩了。
九二年春天,纺织厂破产。我下岗了,靠着在菜市场帮人看摊维持生计。妻子没有抱怨,只是手上的裂口越来越多,晚上偷偷抹廉价雪花膏的时候,会发出轻微的嘶嘶声。我觉得自己欠她的,欠这个世界的,唯独不欠清和——毕竟,是他先说要走的。
但我还是在那个春天去了城墙根。
废墟还在,但野桃花已经没了。听说要修高速公路,这片荒地已经被推土机铲平,只剩下几截残破的城砖,像几颗被拔掉的牙齿,突兀地立在春风里。我在那里坐了一下午,抽了整整两包烟,最后把烟头一个个摁灭在手心里,烫出一个个圆圆的疤。
那夜我发了高烧,梦见清和。他还是二十三岁的样子,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在桃花树下朝我招手。我想跑过去,却怎么也迈不动腿。他就开始念诗,声音越来越远:
"我要在你身上去做,春天在樱桃树上做的事情……"
我惊醒时,发现枕头是湿的。妻子在另一张床上打着呼噜,月光从窗帘缝里漏进来,像一道伤疤。
我们再见面,是二零零三年。
非典刚刚过去,街上的人都戴着口罩,眼神警惕而疏离。我在城北开了一家小五金店,勉强糊口。那天我正在给一位顾客找零钱,听见门口的风铃响,抬头就看见了他。
他老了很多。头发白了半边,眼角有了皱纹,背也微微佝偻。但他走路的姿势没变,还是那种不紧不慢的、像是在思考什么的步子。他穿着考究的灰色西装,手里提着一台笔记本电脑——那年头,这还是个稀罕物。
我们隔着柜台对视了十秒钟,像隔着一辈子的时光。
"陈默。"他说。
"沈工。"我说,用的是当年的称呼。
他笑了,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包中华,递给我一支。我摆手,指了指墙上的"禁止吸烟"——那是为应付检查贴的,其实我自己天天抽。但他很识趣地收了起来,说:"能出去走走吗?"
我们沿着当年的碎石路走,路已经变成了柏油马路,城墙遗址上盖起了商品房,广告牌上写着"明清雅韵,传世豪宅"。他看着那些仿古建筑,忽然说:"那棵桃树,我后来去找过。"
"我知道,"我说,"没了。推土机推的。"
"我找过你好多次,"他说,"八五年,我写信到厂里,被退回来了;九零年,我回来过一次,你们搬了家,邻居说你过得很好;九七年,香港回归,我又回来,你的五金店还没开,我在城北转了三圈……"
"别说了。"我说。
"我要说,"他抓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惊人,"陈默,我要说。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不是当年去了深圳,不是这些年一个人过,而是那天早上,我没有拉住你。我应该拉住你的,我应该告诉你,没有你我活不下去——但我没有,我让你走了,我看着你下楼,听着你的脚步声消失,然后我就开始等,等了一辈子。"
他的手在颤抖,像当年那个生煤炉的夜晚。我忽然发现,他的西装袖口磨破了,皮鞋也不合脚,这个在外人看来光鲜的"深圳来的沈总",其实过得并不好。
"你……结婚了吗?"我问。
"没有。你呢?"
"离了。三年前。"
我们站在当年的城墙遗址上,现在这里是一个小区的中心花园,有喷泉,有假山,有塑胶跑道。一群孩子在追逐打闹,他们的笑声清脆得像玻璃。清和看着那些孩子,忽然说:"陈默,你还愿意跟我走吗?"
我愣住了。
"深圳的房子我卖了,"他说,"我想回来,回城北。我们可以开个小店,或者什么都不做,就……就像当年那样。我知道这很荒唐,我们都老了,但是……"
"清和,"我打断他,"我得了肺癌。晚期。"
这是谎话。至少当时是谎话。我只是突然害怕了,害怕那些错过的岁月,害怕那些无法弥补的遗憾,害怕一旦接受了他的提议,就会发现自己这二十年的忍耐、妥协、自我欺骗,全都成了一个笑话。
他的脸色瞬间惨白,像当年那个在桃花树下的少年。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手机响了。是深圳的号码,他看了一眼,没有接,但铃声固执地响着,像是一种催促,一种警告。
"你接吧,"我说,"我回去了,店里没人。"
我转身就走,步伐很快,像当年离开他的宿舍时那样。他没有追上来,但我听见他在我身后喊:"陈默!城北的春天——"
我没有回头,所以没听见后半句。后来我想,他可能是想说"我替你看了",也可能是"我们一起看",或者只是"对不起"。但不管是什么,我都错过了,就像我错过了一辈子。
二零零五年的春天,我真的得了肺癌。
不是报应,是长期吸烟,加上五金店的粉尘。发现的时候已经晚期,妻子——前妻——来医院看过我一次,放下一个果篮,坐了三分钟,说了些"保重身体"的场面话。女儿在美国读书,寄回来一张明信片,上面是自由女神像,背面写着"祝爸爸早日康复"。
我一个人躺在病房里,看着窗外的玉兰花开了又谢。护士是个年轻姑娘,心肠很好,经常多给我打一份粥。有一天她问我:"陈叔,您有没有想见的人?我们可以帮您联系。"
我想了想,说:"沈清和。"
"是您儿子吗?"
"不是,"我笑了,咳出一口血,"是一个……老朋友。"
她帮我查了,但深圳那边说,沈清和已经在一年前移民加拿大了,地址不详。我点点头,说:"算了,本来也没指望。"
但那天晚上,我收到了一封信。没有邮票,没有邮戳,是有人直接送到护士站的。信封上是清和的字迹,一笔一划,还是当年教我写繁体字时的那种认真:
"陈默亲启"
信很短:
"我要在你身上去做,春天在樱桃树上做的事情。
但你已经不是那棵树了,我也不是。
我们在不同的废墟上,开不同的花。
城北的春天,我替你看了。
很好看。"
没有落款,没有日期。我捧着那张纸,在黑暗里坐到天亮。窗外的玉兰花谢尽了,但远处的银杏开始发芽,嫩绿嫩绿的,像是一种希望,又像是一种嘲讽。
我现在住在城北的养老院。
八楼,北向的房间,终年晒不到太阳。但我喜欢这里,因为能看到城墙——当然不是真的城墙,是新建的仿古城墙,作为旅游景点,晚上会亮起花花绿绿的灯。但在那些灯光照不到的角落,我还能辨认出几截真正的明代城砖,被嵌在水泥里,像是一种化石,一种证据。
护工是个小伙子,姓周,很勤快,经常帮我擦窗户。他有个男朋友,在城南开奶茶店,周末会来看他。他们以为我老糊涂了,听不见,其实我都听得见。他们在楼梯间接吻,发出轻微的、湿润的声音,像当年的我们。
我不觉得恶心,只觉得羡慕。这个时代真好,年轻人可以光明正大地相爱,可以在阳光下牵手,可以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老公""宝贝"而不用担心被举报。我有时会想,如果我和清和生在这个时代,结局会不会不同?
但转念一想,也许不会。我们是太骄傲的人,骄傲到宁愿错过,也不愿低头;宁愿在回忆里美化对方,也不愿在现实中磨合妥协。我们的爱情之所以美好,恰恰是因为它没有经过生活的磨损,没有变成柴米油盐,没有变成"你为什么不洗碗""你怎么又忘了关煤气"。
它永远停留在了那个春天,那株野桃花下,那个笨拙的、带着粉笔灰味道的初吻里。
上周,小周帮我整理旧物,翻出一个铁盒子,里面是我珍藏了一辈子的东西:一张褪色的电影票根(我们唯一一次公开看电影,坐在最后一排,手在扶手下面偷偷牵着);一块梅林罐头的铁皮(那顿年夜饭的纪念);几张废报纸,上面是他教我写的繁体字,"愛"中间有"心","親"右边要见"见";还有一张速写,画的是我,侧脸,穿着蓝色工装,在生煤炉,烟呛得我眯起眼睛。
画的背面有一行小字,我以前从未注意过:
"陈默,你是我的清欢。一九八四,春。"
我拿着那张纸,在窗前坐了很久。夕阳照在仿古城墙上,给那些假古董镀上了一层金边,竟然也有几分好看。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问我那棵野桃花"图什么",我当时答不上来,现在我想我知道了。
它什么也不图。它只是要开花。在废墟里,在无人知晓处,在注定凋零的命运里,它还是要开花。因为开花是它的本性,就像爱你是我的本性,不需要回报,不需要结果,甚至不需要你知道。
我该如何释怀?你曾是我荒芜岁月里唯一的清欢。
我该如何回忆?夜色正浓时,思念这样饱满。
要吹多久的风,才会在同一场梦里缝补遗憾?
要走多远的路,才能抵达灵魂的彼岸?
我若是归客,又怎会在最深的红尘,
让满纸惆怅,铺满城北的春天?
清和,城北的春天又来了。玉兰花谢了,樱花开了,樱花谢了,海棠又开了。护工小周和他的男朋友在楼下放风筝,风筝飞得很高,像一只巨大的鸟。
我想,我快要见到你了。
不是以这种苍老、衰败、充满药味的方式,而是以那个二十三岁的、穿着蓝色工装的、在桃花树下微微颤抖的样子。你会在那里等我吗?你会再给我念一首诗吗?还是聂鲁达,还是《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但这一次,我们要把整本都念完,从第一首,到最后一首。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这一次,我不会提前离开。这一次,我会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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