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百姓觉得民告官难,其实除了去法院起诉,还有不少更有效的途径和技巧可以尝试。比如行政复议,它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化解机制,和诉讼相比有个明显优势——能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比如行政机关罚款范围是5万到10万,要是顶格罚10万,诉讼中法院只会审查合法性(不违法),但复议时复议机关会追问为什么选10万而不是更低,要求行政机关解释合理性,这对老百姓更有利。不过有些案件得先复议再诉讼,比如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认为行政机关没履行法定职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拒的情况,直接起诉会被驳回。
提起行政诉讼也有技巧要掌握。首先不能错过起诉期限,一般是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超过就会丧失诉权。然后要找对被告:直接起诉的话,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维持原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改变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还要利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告行政机关得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要是不提供或逾期提供证据,就视为没有证据。不过原告也得整理好证据,比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8类,扎实的证据能帮自己更占优势,没经验的话可以找专业律师,律师能调查取证,拿到关键证据。
证据审查还有个特别顺序:先看关联性,要是证据和案件没关系,合法性和真实性就不用查了;再看合法性,查证据来源和形式是不是合法;最后看真实性,比如是不是原件、形成环境有没有问题。这个顺序能提高效率,避免在无关证据上浪费时间。
除了复议和诉讼,现在不少地方成立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比如祁门县、茂名市的中心,由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联动,邀请人大代表、律师、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当调解员,通过协调解开双方的“法结”和“心结”,不用对簿公堂也能解决问题。
另外,要是行政机关有违法行为,别只盯着单位起诉,找具体办案人员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线索,通过纪检渠道施压更有效——这会影响他们的晋升考核,甚至让他们受处分、担刑事责任,比打10场行政诉讼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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