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长春周磊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职务犯罪等案件 长春周磊律师,吉林向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拥有20年法律工作经验,执业7年。专注刑事案件辩护,擅长贪污贿赂犯罪、经济犯罪等。本文通过介绍其办理的刘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展现其专业能力和辩护策略。 "**律师简介**:周磊律师是吉林向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拥有本科学士法学学位,有着20年法律工作经验。他曾先后在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十余年,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从事律师工作7年,专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擅长贪污贿赂犯罪、经济犯罪、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等领域,尤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上颇有建树。

**案例详情**:在刘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中,2009年5月,山东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化名)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2011年6月,刘某接受王某妻子马某请托,为王某在检察机关办理不起诉提供帮助,并收受20万元。刘某收到钱后,多次协调检察院领导干部,但未成功为王某办理不起诉。此后,因王某举报,刘某担心受处罚,将20万元退还给王某。刘某被监委立案调查后,其家属代其返赃2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追缴刘某该笔违法所得20万元,上缴国库。

**办案过程**:一审阶段,周磊律师坚持认为案涉20万元应向行贿人追缴,刘某家属退缴的20万元应当予以退还,然而一审法院未采纳该辩护意见。经上诉,在二审阶段,周磊律师继续提交辩护意见,并多次与二审法官沟通。他指出,刘某收受财物后已全额退还王某,不应向刘某追缴,一审判决追缴该款项与事实情况不符,也损害了公民合法财产权益。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该辩护意见,改判向行贿人王某追缴该20万元。

**律师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20万元赃款的追缴对象。行贿人用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财物属于违法所得,即便被受贿人退还,仍需依法追缴。二审法院的改判不仅符合事实情况,也维护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这一案例警示人们,试图通过行贿取得利益终将得不偿失。

周磊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他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值得当事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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