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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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当事人打官司存在误区:觉得一审没说没关系,二审再补充也不迟。事实上,为了保障诉讼效率、维护两审终审制度,不少事项必须在一审阶段提出。
那么,哪些事项一审如果不提,二审再提法院将不予支持?
(一)诉讼时效抗辩(最常见、最容易错失)
这是实务中败诉率极高的情形。诉讼时效抗辩,必须在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
规则:一审未提诉讼时效届满抗辩,二审才提出的,法院不予支持,不会以此为由改判。
唯一例外:二审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法院才会酌情审查。
提醒: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全靠当事人自行提出,一审不提,等于放弃时效免责权利。
(二)新增独立的诉讼请求
一审起诉时没提出的诉求,二审想额外追加,法院原则上不予审理。
二审只围绕一审诉求和上诉理由审理,原告新增诉求、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直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二审不予裁判。
举例:一审只起诉要本金,二审额外要违约金、律师费;一审只起诉还钱,二审追加要利息,都不会被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三)管辖权异议
一审答辩期内不提管辖异议,且应诉答辩的,视为接受一审法院管辖,二审再提管辖错误,法院直接驳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四)证据异议
对证据的审查、质疑也应在一审程序中进行,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对证据提出异议,一般视为其对该证据的认可和接受 。
二审主要审查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合法性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除非存在新的证据或者一审中存在重大程序性错误等特殊情况,二审一般不会重新审查一审已认可的证据 。
周军律师提醒,打官司不是“慢慢出牌”,更不是“留到二审再说”。一审是主战场,二审是纠错场。诉讼时效、新增诉求、逾期证据、管辖异议等关键事项,一审不提,二审大概率作废。不要心存侥幸,不要拖延行权,一审把权利主张到位、证据提交完整,才是最稳妥的胜诉之道。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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