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黎某,原为劳务派遣至平安银行担任贷款助理的员工,因在为客户完善贷款申请资料过程中,伙同他人伪造多家企业印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3月至2024年7月期间,被告人黎某利用其在平安银行担任贷款助理、负责整理上传客户贷款申请资料的职务便利,在银行已初步审核客户不动产情况、收入来源等信息并决定放款后,为帮助客户完善经营贷申请资料,通过佛山市禅城区某印章经营者朱某(另案处理),伪造了“深圳市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某”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共计22枚。黎某将伪造的印章加盖在相应合同上,用于银行贷款申请流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3月3日,警方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将被告人黎某抓获,并查扣华为手机一台。归案后,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对黎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无视国家法律,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2025年8月7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黎某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自2025年3月3日起至2025年9月2日止。

2022年3月至2024年7月,在银行已初步审核客户的不动产情况、收入来源、借款人身份等信息并决定放款后,黎某向客户了解与其有真实交易的合同相对方的全称,通过朱某(另案处理)伪造印章并加盖在相应合同上帮助客户完善经营贷的申请资料。经统计,黎某伪造了“深圳市某有限公司”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共计22枚。

因本案于2025年3月3日黎某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25年4月8日被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扣押在案的华为手机一台,法院认为暂无证据证实该手机系作案工具或源于犯罪所得,故不予处理,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此案的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对伪造印章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也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伪造印章不仅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更可能对金融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任何试图通过违法手段“完善”贷款资料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应严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底线,任何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违法违规操作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将面临法律的严肃追究。同时,该案也提醒相关金融机构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操作风险,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性与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