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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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按时还款、从未逾期,征信报告上却莫名出现不良记录;被冒用身份贷款,逾期污点记在自己名下;债务早已结清,不良信息迟迟不撤销。

遇到这种情况,不少人反复找银行、找征信机构,要么被推诿拖延,要么迟迟得不到更正,最后耽误贷款、办卡,甚至影响个人信誉。

那么,不良征信记录错误的,当事人可应如何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入选案例《王某诉河南某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明确: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胜诉后,法院可责令信息提供者限期删除错误不良征信记录

裁判观点简析

征信记录关乎个人信贷、就业、生活方方面面,征信机构、信息报送机构(多为银行、网贷平台、金融机构)有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只要有证据证明不良征信记录不实、错误、逾期未删,当事人先申请异议更正,对方拒不处理、拖延不改的,无需妥协,可直接起诉。

法院可依法判决:责令报送人限期删除错误不良征信记录,赔偿相关损失。

常见的错误不良征信情形(都可维权) 1. 身份被冒用,产生逾期记录

身份证丢失、信息泄露,被他人冒用办理贷款、信用卡,产生的逾期、欠款等不良记录,完全与本人无关,属于典型错误征信。

2. 已按时还款,仍被记逾期

本人已足额、按期还清欠款,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失误,误报、漏报还款信息,不当标注逾期,损害个人信用。

3. 债务已结清,不良记录未撤销

贷款、信用卡欠款早已全部还清,相关机构未按规定上报结清信息,逾期不良记录继续保留,超出法定留存期限。

4. 信息录入错误,凭空背债

机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录错身份证号、姓名、金额,将他人的不良记录,错误登记在无辜当事人名下。

5. 超出法定保留期限,未予删除

不良征信记录法定保留期限一般为5年,自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算,到期后必须自动删除,逾期未删的可要求清理。

周军律师提醒,错误的不良征信记录,不是个人的“污点”,而是报送机构的过错。先异议、再投诉,拒不更正就起诉,法院可判令限期删除。遇到征信错误,不要被动等待,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维权,守住个人信用,以免耽误贷款、影响生活、错失良机。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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