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得明明白白:房子归你,车子归你。可离婚证拿到手,对方翻脸不认账,就是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崔某与郝某于2021年协议离婚。双方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登记在郝某名下的房产及车辆均归崔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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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办完后,郝某始终未按照协议约定配合崔某办理房屋及车辆的产权过户手续。崔某多次沟通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上述财产归其所有,并由郝某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协议系双方离婚时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存档,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郝某在协议生效后,无故拒绝履行协助过户义务,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崔某的财产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及车辆所有权归崔某所有,郝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及时配合崔某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及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以案说法
一、离婚协议不是废纸,法院认
很多人在民政局签离婚协议时,觉得就是走个形式,甚至以为离婚证一拿,协议就作废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离婚协议是兼具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特殊契约,一旦在民政局备案,就具备法律效力。对方不履行,你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
二、不配合过户,法院可以强制判
对方不配合,你不用跟他耗。直接起诉,法院确认财产归你,判决他配合过户。如果判决下来他仍不配合,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直接通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三、拖延不配合,可能还要赔钱
如果因为对方不配合过户给你造成了损失,比如耽误你卖房、导致你多交税费,你还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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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晓娟律师,专办婚姻家事案子。如果你也遇到对方不配合过户的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起诉、需要什么证据,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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