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京司罚决〔202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朗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某某因曾犯非法拘禁罪受到刑事处罚,被依法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北京市司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08年12月9日,刘某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该判决已生效且刑罚执行完毕。相关事实有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询问笔录、户籍证明信复印件、律师执业信息等证据佐证。
北京市司法局在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刘某某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吊销律师执业证的情形。经该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作出吊销刘某某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同时告知,如刘某某不服该处罚决定,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司法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了上述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刘姓律师的准确身份。
北京市司法局官方平台北京法律服务网公示的律师执业信息显示,该刘姓律师2006年5月30日取得执业证书,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北京法律服务网公示的刘姓律师的相关信息
此外,天眼查显示,北京朗森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00万元,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红星新闻记者以媒体记者身份致电北京朗森律师事务所,试图了解刘某某相关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在表示“不清楚”后挂断了电话。
为进一步核实信息,记者随后以当事人需找律师咨询案情的名义,联系到该律所负责人。负责人确认刘某某执业证被吊销的事实,称律所“前两天刚刚收到相关通知”。
“刘律师是我们律所的合伙人,被吊销后刘律师已经不能执业,不能以律师身份代理案件,不能出庭,但是找他分析案件案情是没问题的。”该律所负责人表示。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张莉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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