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滚价值16万!”上海,男子上班时和老板发生争执,老板对他说了句“滚”,男子立刻就离开公司没来上班,一个月后公司将其开除,但男子反手就把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丁力在一家公司干了8年,当综合管理部经理。2020年5月的一天,他跟老板在工作上吵了起来。老板火气上头,直接甩出一个字:滚
丁力没多说,转身就走了。从那天起,他再也没去公司上班
公司这边呢,也没主动联系他。过了快一个月,6月9日,公司发了个通知,说丁力擅自离岗、旷工多日,把他开除了
丁力不服,去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将近16万。仲裁没支持他。他又告到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老板说“滚”,不代表让他滚出公司,不上班就是旷工,公司开除没问题。丁力输了,继续上诉
二审法院的看法完全不一样
法官注意到几个细节:丁力走之后那一个月,公司从来没有叫他回来上班。5月22日,公司的律师因为别的事跟他联系,也没提让他到岗。5月29日,丁力跟妻子专门去公司找老板,说要上班,老板让他回去等
也就是说,老板发火让他滚之后,公司既没说“你回来”,也没说“你不用来了”。丁力理解成公司不让他上班了,这个理解也不算毛病
二审法院认定:不是丁力旷工,是公司指令不明。公司拿旷工当理由开除,属于违法解除
最终判决:公司赔丁力159800元
这件事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老板让你滚,你就真滚啊?太实在了”。但换个角度想,一个干了8年的老员工,跟老板吵架后被当面说滚,公司之后一个月连个电话都没有,他心里会怎么想?
职场上权力不对等是客观存在的。老板一句话,员工很难不当真。如果公司事后主动联系、说明情况、要求返岗,那结果完全不同。可现实是,老板发了火,公司也没人出来收场,一个月后直接给个旷工处分
说到底,这不是丁力“太较真”,而是公司管理太随意。话可以气头上说,但管理不能靠气头上的话来做依据
这个判例也给用人单位提了个醒:辞退员工要讲程序、讲依据,模棱两可的话说了,法律会按常理来理解。至于员工,遇到类似情况,留好证据、走正规渠道维权,才是实在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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