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
赵 畅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如今,网络文学早已深度融入大众日常,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就在“免费看小说”“看广告就能读”的热闹背后,一些盗版app也悄然滋生,打着“免费阅读”的旗号引流,再通过广告植入攫取利益。
我办理的这起侵犯著作权案,揭开的正是这样一款免费小说app的真面目。涉案app并不直接存储小说全文,而是披着“只提供链接”的技术外衣规避风险。这样的行为,究竟是不是侵权?我又该如何穿透复杂的技术逻辑和电子数据,夯实犯罪事实,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
正版作品遭盗用,“免费阅读”背后的生意经
2023年2月,上海某原创网络文学运营平台发现,公司旗下多部独家授权的热门网络小说,出现在多款免费阅读app中。这些app往往以“免费阅读”为噱头吸引用户,再通过插入广告的方式实现流量变现。对读者而言,这似乎只是换了一个阅读入口;但对权利人来说,作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擅自传播,创作者和平台的合法收益也因此持续受损。
经查,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纠集荣某、卢某、许某等人共同开发、运营涉案盗版小说阅读app。该app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大量盗版小说网站链接以及书名、简介、目录等索引信息存储于后台并呈现在前端。用户点击阅读后,后台程序自动抓取盗版网站正文,经过格式调整、版式适配后,直接在app内呈现。整个过程用户几乎无从察觉,误以为相关内容原本就来自该app。
随着用户量不断增加,张某很快嗅到了“变现”的机会,便安排荣某通过广告公司申请广告资源,在涉案app中植入开屏广告。用户每次打开app,都会先看到弹出的广告页面,有的可以手动关闭,有的则必须完整观看后才能继续阅读。就这样,这款披着“免费阅读”外衣的app,成为了一个通过侵权内容聚拢流量、再凭借流量换取广告收益的牟利工具。
“壳源分离”再隐蔽,也难逃法律追究
案子移送到浦东新区检察院后,我意识到,这起案件最具迷惑性的地方,在于它披上了一层技术“外衣”。
与传统通过复制文本、上传服务器进行传播的侵权模式不同,涉案app采取了“壳源分离+换源转码”的方式。审查初期,张某始终辩称,自己只是给公众提供了一个链接,并未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这也是本案审查中的关键问题:涉案app究竟只是“提供链接”,还是已经实质性实施了作品传播行为?
带着这个问题,我专门走访了司法鉴定机构,并与技术调查官进行深入交流,对涉案app的运行逻辑作进一步拆解。最终明确,这款app并不在自身服务器中保存小说全文,而是在后台服务器中存储目录、简介等关键索引信息,并与对应盗版网站建立链接关系。当用户点击书名或章节后,后端会自动抓取被链网站上的正文内容,经过转码和格式适配后,直接在app界面内呈现,用户全程几乎感受不到任何跳转。
这显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提供入口”。普通链接只是引导用户跳转至第三方网站获取内容,而本案中的涉案app通过采集、转码和呈现机制,直接将作品内容展示给用户,在功能效果上已经替代了被链网站的传播功能,属于“深度链接”。
也正因此,虽然涉案app并未将作品全文上传至公众服务器,但其通过“壳源分离”“换源转码”等技术手段,使作品能够直接在手机app内适配呈现,供用户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阅读,已经实现了“交互式传播”,侵犯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再结合其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等事实,张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击破狡辩,海量证据锁定侵权事实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某一度试图以“曾付费购买正版作品”为由为自己开脱,还对权利人提交的部分权属凭证提出质疑,试图淡化自身行为的违法性。
这类辩解看似有理,实则经不起推敲。为此,我一方面调取了张某所称的“授权凭证”,仔细核查其授权范围和期限;另一方面,主动联系权利人公司,进一步调取涉案作品作者授权委托协议等材料。审查后发现,张某所称的授权在案发期间早已过期,根本不足以为其行为提供合法依据。
仅有权属材料还不够。要让侵权事实真正“落得实、立得住”,还必须进一步补强客观证据。围绕这一点,我们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对涉案app固定的1310部电子书文件与权利人提供的1500部正版作品检材样本进行比对,进一步印证了涉案作品与权利人主张权利作品之间的对应关系,有力回应了张某的辩解。
与此同时,犯罪金额的认定也是本案的关键。面对七大本卷宗和海量电子数据,我和办案团队对在案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一边审查电子数据,一边联系曾为涉案app提供广告推广服务的中介商,核实涉案app与广告平台的合作模式、收益结算方式等情况,并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广告公司后台系统流水。经过逐笔核查、逐项印证,最终证实涉案app通过投放开屏广告等方式累计获得广告费收入人民币百万余元。
日前,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六万元;被告人荣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办理一案,更要守护一片原创生态
案件办结,并不意味着履职止步。盗版侵权侵蚀的,不只是某一部作品、某一家企业的权益,更会损害网络文学的创作生态。一部网络文学作品从创作、孵化到运营推广,背后凝结着作者、平台和相关从业者的大量心血。如果任由盗版app借助技术手段规避监管、攫取流量红利,损害的不只是个体权利,更会削弱市场对原创价值的尊重,影响文化产业持续创新的动力。
秉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履职理念,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和院领导一起走访了权利人企业,面对面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维权中的痛点和诉求,并围绕报案流程规范、证据收集固定等关键环节提供针对性指导。为进一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3月30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向权利人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做实源头防范,强化侵权检测;规范版权管理,夯实维权基础;加强存证固证,拓宽维权路径。
这起案件也让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守护每一部原创作品,守护的不只是作者的笔下世界,更是文化产业向上生长的土壤。尊重原创、支持正版,不应只停留在口头上。对广大公众而言,选择正版阅读渠道,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最基本的尊重;对相关从业者而言,靠侵权引流、靠盗版牟利,终究逃不过法律追究;对创作者和文化企业而言,增强版权登记和依法维权意识,同样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
作为检察官,我始终相信,小案不小看,小事不小办。只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才能让尊重原创、保护创新从纸面走向现实,让各类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更加可感可知的“真感受”。
供稿 | 浦东新区检察院
上观号作者:上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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