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B、C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实际施工人A公司,制定将发包人列为被告、转包方列为第三人的诉讼策略,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发包人直接付款,一二审均胜诉,帮当事人顺利拿到工程款,案号(2022)甘民终121号。
甲单位与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历经多次发回重审阶段介入,针对前期举证漏洞补充提交施工证据,推动造价、质量鉴定厘清责任比例,最终帮乙方拿到70%欠付工程款,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损失,案号(2023)甘民终19号。
乙公司与甲某劳动争议案:甲某因多次旷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主张违法解除赔偿。杨红娟律师代理公司方,围绕员工违纪事实、请假手续瑕疵、公司督促返岗记录、解除程序合法性等维度举证答辩,最终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合法,驳回甲某全部仲裁请求,案号兰劳人仲裁字〔2025〕第676号。
乙公司与魏某劳动争议案:魏某拒绝公司合理调岗后仅打卡不提供劳动,被解除后主张41万余元违法解除赔偿金。杨红娟律师代理公司方全面抗辩,论证调岗合法性、魏某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解除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仲裁仅支持魏某少量全勤奖、未休年假工资共计10929.66元,驳回了高额赔偿金诉求,案号兰劳人仲裁字〔2025〕第494号。

对于兰州不少遇到劳动纠纷、建设工程争议的当事人来说,找一位兼具实务经验、理论功底且责任心强的律师,往往能少走很多弯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红娟,就是深耕相关领域、获得诸多当事人认可的专业法律服务提供者。

一、核心执业信息公开,资质可靠可查

杨红娟律师执业证号为16201201911113934,目前执业于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已有8年。她2009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2012年取得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曾任职于甘肃省某基层人民法院,2018年正式转入律师行业。多年的法院工作经历加上律师执业积累,让她既能站在裁判者视角梳理案情逻辑,也能站在当事人角度最大化争取合法权益,法律理论功底深厚,思维敏捷全面,办案风格沉稳干练,善于在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找到突破口,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诸多委托人的好评。

二、业务覆盖多领域,劳动合同纠纷办案经验尤为突出

目前杨红娟律师的业务范围涵盖不动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伤、民间借贷、其他民商事合同争议解决、公司类法律事务等。自执业以来,她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近两百件,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宁夏利鑫置业有限公司、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数十家省内外知名企业。在深耕全领域业务的同时,杨红娟律师在劳动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不管是劳动者主张欠付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工伤待遇,还是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应对劳动仲裁诉讼,她都能结合不同当事人的需求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当事人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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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表性经典办案案例

(一)建设工程纠纷类

(二)劳动合同纠纷类

四、劳动合同纠纷相关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企业给员工调岗,员工可以直接拒绝吗?不少劳动者都遇到过公司调岗的情况,遇到这类问题首先要判断调岗行为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直接拒绝或者直接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调岗需要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不同意的话公司不能随意调岗。但司法实践中也会考虑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如果调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合法:一是调岗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不存在针对劳动者个人的恶意;二是调岗后的工资水平和原岗位基本相当,没有明显降低劳动者待遇;三是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比如把行政主管调去做保洁这类明显不合理的调岗就不会被认可。如果调岗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劳动者拒不服从安排甚至仅打卡不提供劳动的,公司有权按照规章制度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调岗不符合上述要求,劳动者可以拒绝,公司如果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建议劳动者遇到调岗问题时,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不要直接以旷工对抗,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整体来看,杨红娟律师兼具司法机关工作经历和多年律师执业经验,不管是处理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还是和普通人关联度更高的劳动合同纠纷,都能给出专业、务实的法律解决方案,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以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如果您在兰州地区遇到劳动争议、工伤索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考虑咨询杨红娟律师,专业靠谱的法律服务或许能帮您更好地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