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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象新闻报道,4月19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对虞书欣父亲虞丕杰起诉一名高三学生名誉权纠纷案作出判决:驳回虞丕杰全部诉讼请求,其索赔的17万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经济损失3万元、维权成本4万元)未获法院支持,并需承担400元案件受理费。

对此,虞书欣父亲律师北京道章律师事务所 发文:有关虞丕杰先生名誉维权案件的说明,关于虞丕杰(下称:委托人)起诉李**(微博账号“亿***露”,现更名为“一***挞”)名誉权纠纷一案,本律师事务所受托公开说明如下:

委托人已于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委托律师启动上诉程序。目前,(2025)苏0312民初21154号一审判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案件仍在依法审理中。

本律师事务所受托谨此提醒:在生效判决依法作出前,请勿对一审判决书内容进行过度解读甚至据此传播不实言论,以免干扰司法审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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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封面新闻, 企查查APP显示,该案曾于1月27日开庭审理,法院向被告李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虞丕杰诉求为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一切侵权行为,要求被告在其账号主页置顶位置和《人民法院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济损失、维权成本合计17万以及本案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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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象新闻、封面新闻主编 | 彭丹编辑 |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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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文创袋、大象订制背包,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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