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韩某与武某本是同村好友,却因一笔借款友情分道扬镳。2012年,武某因经营沙场资金周转之需,向韩某借款40000元。然而,十余年间武某分文未还,昔日的信任和情谊在一次次失望中消磨殆尽。2025年9月,韩某无奈之下,将武某诉至文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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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武某依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韩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翟立成首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与实地走访,深入了解被执行人武某的财产状况与实际生活处境。调查发现,武某身患重病多年,不仅长期受疾病折磨,经济来源亦极其有限,甚至其应得的劳动报酬也存在被拖欠情况且正在维权中,客观上确实无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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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申请人韩某急需资金缓解周转压力的正当诉求;另一边是被执行人武某疾病缠身、生活困难的现实处境。面对此情形,如果机械执法,不仅可能加剧武某的生活困境,也难以真正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于是,执行员翟立成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谈话,一方面,他向申请人韩某如实说明武某身患重病、收入微薄及被欠薪的实际情况,引导其换位思考;另一方面,也向武某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债务的执行和解协议。该方案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也为债务人保留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喘息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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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中,分期履行是司法智慧与人文关怀的具体体现。它避免了因一次性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生活崩塌,给了被执行人一个逐步履行义务的机会。从“强制”到“和解”,从“一次清”到“分期付”,这不仅是执行方式的优化,更是司法温度在执行“最后一公里”的彰显。它要求执行人员既要做法律的“执行者”,更要做矛盾的“化解者”和民情的“体察者”。正义的实现,既需要刚性的力度,也需要柔性的温度。
责编:贺旭鹏
来源:执行局
编辑:任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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