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郭倩/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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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今天车还了,钱清了,我们心里也踏实了。”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法官刘永晓通过细致梳理、精准研判,成功将两起关联案件“一揽子解决”,从根源上化解了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李某、韩某系夫妻,经人介绍,在被告徐某经营的二手车店看中一辆二手车。购车时,徐某告知“该车辆仅维修过大灯”,李某、韩某遂与徐某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车辆总价款为12.55万元,首付2.51万元。事后,李某、韩某委托鉴定发现,该车曾发生重大事故,且受损严重。二原告认为徐某存在欺诈行为,在多次协商退车未果后,将徐某及二手车销售店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撤销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退还购车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与此同时,徐某亦提起另案诉讼。徐某认为在销售过程中已明确告知该车系事故车且售价低于市价,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而韩某在购车纠纷发生后,多次在各平台发布短视频,对其进行诋毁侮辱,严重损害了其个人名誉及店铺商誉,故起诉韩某要求其承担名誉侵权责任。

两案交织,双方对立情绪激烈,矛盾不断升级。承办法官刘永晓带领团队在受理案件后,迅速梳理全案脉络,兼顾法理与情理双向发力,一方面逐条厘清二手车买卖合同权责边界与法律规定,明晰名誉权侵权相关认定标准与法律后果,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厘清利弊误区;另一方面,干警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倾听各方诉求,精准疏导不满情绪,直击矛盾核心症结所在,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步消解对抗心态,将对话焦点从“互相指责”转向“解决问题”。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协调,最终促使当事人就退款金额、履行方式、时间节点等细节达成调解协议,徐某撤回对韩某的诉讼,韩某删除相关视频。在法官的见证下,原告归还了车辆,被告履行了全部款项,这场源于二手车买卖的争议彻底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