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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天平,终于彻底抹去了“公私有别”的刻度。

2026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核心变化只有一句话,却足以重塑中国民营企业的内部治理生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执行——民企员工职务犯罪,与公职人员同罪同罚。

从6万到3万:一场迟到了十年的规则拉平

在此之前,非公职人员与公职人员之间的职务犯罪,长期存在明显的“双重标准”。以受贿为例,公职人员入罪门槛为3万元,而民企员工是6万元。在量刑梯度上,差距更为悬殊——公职人员贪污20万元即被认定为“数额巨大”,而民企高管职务侵占达到100万元才触及同一档位。上一版司法解释甚至没有为非公职人员设置“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相当于默认民企贪腐的社会危害性天然“低人一等”。

2016年《解释(一)》发布时,最高法主办的《人民司法》杂志曾刊文解释:非公职人员相关罪行不涉及公共财物和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一般认为危害性较低,因而入罪门槛适度上提。然而十年过去,民营经济已占据中国GDP的半壁江山,大型民企内部贪腐所涉及的金额和影响范围,早已不可与往日同日而语。

新规则彻底取消了倍数折算的旧框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3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刑期;2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刑期三至十年;3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十年以上。此前6万元和100万元两档门槛,被压缩至3万元和20万元,降幅之大前所未有。

与此同时,新规还系统覆盖了股权代持、预期收益、艺术品变现等隐性腐败形态,将“雅贿”“期权腐败”等灰色地带纳入清晰的法律评价框架,填补了单位犯罪量刑的长期空白。正如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伟所概括,新司法解释总体释放的信号是“织密法网、规范适用”。

企业界:有震慑,也有担忧

事实上,头部民企早已自行加码反腐力度。2025年,抖音集团共有五十余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字节跳动去年全年辞退违规员工逾300人,其中超过20人移交司法机关。华为今年2月通报,原终端BG多媒体技术部部长邓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检方批捕。这些案例表明,民企内部腐败并非“小问题”,而是侵蚀企业根基的顽疾。

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等机构本月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腐败犯罪研究报告(2025)》显示,当前民企腐败犯罪中,职务侵占罪占比达51.6%,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占比超过八成,刑罚轻缓化特征明显。有民营企业家直言,新规对所有人都是震慑,以前企业内部贪腐多以开除收场,如今法律手段更加有力。

但争议也随之而来。新规引发了对民企量刑可能过重的担忧。有网民调侃:“民企福利还没和国企对齐,刑期倒是先看齐了。”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庄燕君团队撰文指出,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侵犯的是国家公权力的不可收买性,而民企员工受贿侵犯的是公司经济利益与员工忠实义务,两者社会危害性存在实质差异。

对此,新版《解释》规定,办理非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时,“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准确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述刚认为,大型企业的职务犯罪涉及资金体量巨大,随着民企规模持续做大,相应社会责任也应动态调整。他认为新规不仅能推动企业提高合规意识、保护股东和员工利益,从更广维度上还有助于净化营商环境、铲除官员腐败土壤。

天平归位之后

庄燕君团队也坦承,该条款赋予了司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如何精准适用,避免机械执法,仍然有待司法实践进一步检验”。

从2016年产权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到2024年刑法修正案(十二)将国企渎职类罪名延伸至民营企业,再到2026年两高司法解释彻底终结“重公轻私”的司法差异,中国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脉络日渐清晰。

同罪同罚,不等于简单粗暴地套用同一把尺子。如何在严厉打击民企贪腐与防止过度刑事化、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力之间找到平衡,将是司法解释施行后司法机关面临的真实考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好的营商环境,需要一把刻度精准、不偏不倚的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