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各位,家委会又出来作妖了。
猫头鹰资讯的一则报道,贵州凯里,家长群里流出一张截图:
数额根据自身意愿,后面跟着一个区间:
每位学生500到750元。
有家长说:
市里也回应了。
说这是教育基金,自愿,不想交可以不交,“不必理会家委会的要求”。
该学院工作人员说,学校从未发过这种通知,会反馈给领导。
真正的自愿,不需要区间。
我自愿给灾区捐款,可以是五块,可以是五千。我自愿给街头的老人买一碗粥,可以是一碗,也可以是两碗。
自愿的本质是,它不预设下限。
一旦预设了下限,“自愿”这个词就死了。
“原则上每位学生交500到750元”。
这是家委会的原话,却要在捐款后请各位家长签订好《自愿捐款书》交本班家委。
这是为了在将来出事时,保护发起人自己吧?
教育局说,“不必理会家委会的要求”。
问题是,家委会的要求,凭什么能发到家长群里?群是谁建的?管理员是谁?发起人又是谁?班主任在不在群里?老师看不看得到谁交了谁没交?
我有一个小人之心的揣测,一些家委会的存在方式是替学校说一些学校不方便说的话,它不是制衡学校的力量。
它是学校伸出来的第二只手。
这只手专门用来做一件事:把学校不方便出面的事情,以家长自治的名义,办掉。
捐款是其中一件,补课费是其中一件,买教辅是其中一件。
给老师送礼、凑份子、搞活动,也都是。
工作人员怎么说的:学校从未发出过此类通知。
当然没有,这种通知就是为了让学校不必发出而设计的。
如果学校自己发通知让家长交钱补偿老师,那是违规,是顶风作案,是会被处分、会被通报、会上新闻的事。
但是家委会发一个“倡议”,性质立刻就变了。变成了”家长自发的、感恩老师的、温馨的互助行为”。学校甚至可以表态:我们不知道,我们没让他们交,这是家长们自己的心意。
这是一种责任的转移,目的是通过多加一道程序,把一件本来性质明确的事,洗到边界模糊。
家委会这个东西的异化,其实是一个更大问题的缩影。
凡是本来应当制衡权力的中间组织,在一种特定的空气里,最后都会反过来成为权力的延伸。
工会本应代表工人,最后代表厂长,业委会本应制衡物业,最后和物业穿一条裤子。
行业协会本应为企业说话,最后变成主管部门的传达室。
家委会本应是家长对学校的谈判代表,最后成了学校对家长的催款人。
这不是偶然,也不是这些组织里的人品格有问题,这也是一种结构性的重力。
当一个组织的存续、运转、合法性,完全依赖于它本应制衡的那一方时,它就不可能真的去制衡那一方,它会本能地、迅速地、心照不宣地,站到对面去。
家委会的成员里,谁最积极?
往往是孩子在老师手下、希望老师多照顾一点的那些家长。
谁最不敢说话?往往是真的被摊派搞得难受、又不敢得罪老师的那些家长。
组织的发言权,天然就集中在前一种人手里。
所以你看到的家委会通知,永远是我们家长感谢老师辛苦,自愿凑一点心意,永远不会是老师延时上课是否属于额外劳动、是否应由学校通过合规渠道支付报酬。
后一种追问,才是家委会本来应该去做的事。
前一种感动,恰恰是它不该做的事。
你没办法反对“老师辛苦”这四个字,就像你没办法反对“为了孩子”这四个字。
一旦你反对,你反对的就不是那笔钱,而是那四个字所指向的整个道德共同体。
你会立刻从“一个对收费有疑问的家长”,变成”一个不体谅老师、不为孩子着想、不合群的家长”。
上面的截图,“想提出疑问,又担心影响孩子。”
他知道这是摊派,他知道”自愿”是假的,他知道五百到七百五的区间意味着什么。
他什么都知道,他只是不敢说。
因为他的孩子在那个教室里。
那个教室里有班主任,有各科老师,有坐在孩子周围的其他孩子,有那些孩子的家长——他们可能都交了。
他一旦开口,他的孩子立刻就会变成那个不交钱家长的孩子,没有人会明着为难这个孩子。不会的,老师是有素养的,学校是讲规矩的。但是……穿小鞋的可能性大不大?
这位家长比谁都清楚这一点,所以他选择了沉默。
如果老师的课后延时服务属于额外劳动,那么支付这笔劳动报酬的主体,应当是学校,或者是教育主管部门,或者是通过财政渠道专项拨付,这是一个清清楚楚的劳动关系问题。
但它不是家长和老师之间的问题。
把它变成家长和老师之间的问题,制造的是两种扭曲。
公共责任私人化,如果是本来应该由财政承担的成本,悄悄转嫁到了每一个家庭的钱包上。每家七百五,一个班算五十个学生,一学期三万七千五。
这笔钱如果走财政,需要审批、需要公示、需要审计。走家委会,什么都不需要。
还有一种扭曲,它把教师和家长、学生之间的关系,从一种公共的、契约的、专业的关系,变成了一种恩义的、人情的、私相授受的关系。
老师不再是国家财政聘用的公共教育服务提供者。
老师变成了因为你家长给了心意所以额外照顾你孩子的那个人。
这个转变是可怕的。
因为在一种公共契约关系里,每个学生享受的教育服务,原则上是均等的。公立学校的逻辑就建立在这种均等上。
而一旦关系滑进了人情和心意的领域,谁交得多,谁交得少,谁没交——老师就算完全不想区别对待,他也不可能不知道。
学生之间的均等就碎掉了。
它不只是从家长口袋里掏了几百块钱,它腐蚀的是公立教育赖以存在的那个地基。
公立学校为什么存在?
它存在的前提,是承认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每一个孩子,无论他家里有没有钱、父母是干什么的、住什么样的房子,走进这个教室,他接受到的教育服务应该是一样的,这是一条底线。
这条底线不是自然形成的。
它是通过一整套制度去守护的——财政供养教师,禁止收受家长财物,教材统一,教室统一,课时统一。
每一条规则的背后,都是为了让那个关于均等的承诺不至于崩塌。
家委会名义下的“自愿捐款”,看上去是小事一桩,实际上是在底线上开了一个口子。
口子一旦开了,就不会只开一次。
就像这位朋友要我写的:
无论多少钱,这都是一个口子。
每一次都有理由,每一个理由听上去都合情合理。
每一次口子都撕大一点,底线都后退一点。
直到有一天,人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关系模式——学校要什么,家长给什么,家长给了多少,孩子就大概率得到多少对应的关照。
到那一天,公立教育就不再是公立的了,它只是披着公立外壳的私相授受。
假如吧,教育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任何以家委会名义发起的、面向全体家长的、带有建议金额的捐款,一律视同变相收费,一律追责到组织者和默许的校方。
老师课后延时服务的劳动报酬,纳入公开的财政预算或家长委员会全体表决通过的、完全匿名的专项基金,收支接受审计。
以及更重要的——家委会的产生方式、议事规则、监督机制,作为每一所学校公开信息的一部分,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审视。
这些事情,任何一件被真正落实,这种自愿就不会发生。
“不必理会”,就只是一句漂亮话,解决不了实质问题,“自愿”这个词,在今天的很多语境里,已经不是它字面上的意思了。
自愿加班,是不加就走人。
自愿放弃,是不放弃就别想要别的。
自愿捐款,是不捐就等着被催。
自愿签字,是不签就办不成事。
一个词一旦被这样反复使用,它的原意就会被掏空,它变成一种表演,一种仪式,一种双方都心知肚明的暗号。
发布命令的人知道这不是自愿,接受命令的人也知道这不是自愿,所有旁观者都知道这不是自愿。
但是所有人都必须装作相信这是自愿。
因为一旦戳破,大家就得面对一个更难堪的事实:
强制是存在的,有些关系是不对等的,体面的说辞是假的。
于是大家一起维持这个词的空壳,用它来互相欺骗,也用它来自我安慰。
这又是不是酱缸里腌出来相同的精细工艺?
像上面这些家长,几乎不需要思考,就能立刻读懂其中的全部信息——数额、态度、后果、不交的代价。
前几天我说,“有些游戏, 你不参加, 它才会慢慢改。”
而改不了的那口缸,是因为搅屎棍们都还在里面乱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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