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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译文

薛俅在担任梓州路提刑的时候,在集市中遇到一个卖兔毛制的毛笔的道士。因为蜀地并不产出这种东西,薛俅就把这个人叫上前来问话。他看着那个道士目光锐利,于是问道:“你可是身怀术法啊?”

道士回答:“确实是有一些小手段,让我给大人表演一下。”于是道士便让人烧旺了炭火,然后将一只手连同衣袖一起伸入烈火之中。他还让人取来一斗酒自酌自饮。道士把酒喝完了,炭也被烧成灰烬了。道士抖了抖袖子站起来,手臂毫发无伤,和原来一样。

薛俅见状,大吃一惊。并追问这是从哪里学的。道士却不再搭理他,径直离去。

薛俅第二天还想去寻找这个道士,但是已经找不到了。

薛俅一辈子都在为这个事感到遗憾。他还把这个事告诉了邵雍

02

原文

薛俅肃之为梓州路提刑。

市有道人卖兔毫笔者,以蜀中所无也,因呼之。见其目光射人,则曰:“有术乎?”

曰:“小技,姑为官人试之。”令炽炭称许,以一手并衣袂置火中,取斗酒酌之。酒尽火赤灰灭,道人振袖而起如初。

肃之异而询之,问其所得,绝不言而去。

明日再招,不复见矣。肃之以为终身之恨,亲为康节先生言之云。

03

没什么好补的。

04

嗯,这就是古代非常普遍的志怪故事。最大的特点就是莫名其妙,没头没尾。

就是这个和尚一顿表演,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你说他是高人吧,他除了炫技什么也没干。你说他不是高人吧,他还真就表演了一波水火不侵。

以我们现在的看法来说,这种道士必然就是骗人的。展现实力为的就是让别人对自己有所求,从而进行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