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好不容易选出来了,结果不到一个月,全体辞职?
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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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街道干部,姓王,在基层干了十几年。
他说了一件事:有个小区,五个人好不容易凑起来干业委会,结果因为公共收益的事,有人在网上发帖说他们“贪污”。五个人全不干了,辞职信往桌上一拍:“谁爱干谁干。”
王主任叹了口气:“现在一听到‘业委会’三个字,我就头疼。”
为啥小区自治管理这么难?他提到了三个原因。
第一,体制不顺。 小区到底归谁管?他们县里住保中心就三个人,管上百个小区,怎么管得过来?街道社区呢?只有“指导”权,说白了就是建议,人家不听也没办法。小区党支部跟业委会交叉任职,听起来好听,实际上发挥好大作用,难说。
第二,运行不畅。 业委会组建就很难,不然那么多小区为什么选不出业委会,尤其想选出让组织和业主都满意的人,比中彩票还难,有些想干业委会的往往又是利益驱动。
好不容易选出来了,实际运行更难。有的被起诉,有的被网络投诉,有的被人打12345投诉,有的开会时甚至被指着鼻子骂。比如某小区业委会成员真的是公道、负责的,并且在小区整改当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就是有少数业主挑事、施压,让他们受到百般困扰。
第三,保障不力。有的业委会成员义务干活,一分钱不拿,还得自己贴钱打印材料、打电话。 有公共收益的小区还能撑一撑,大多数老旧小区啥也没有,时间长了怎么干得下去?
王主任提了个想法: 能不能把业委会真正纳入社区治理?比如让业委会主任进入社区“两委”,这样小区的事就成了社区的事,有人撑腰、有平台、有底气。不然,光靠几个义务劳动的人硬扛,扛不住的,随时就会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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