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公布一例酒类典型案例

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秩序。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严格落实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现选取近期一例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泰安高新区祥顺名饮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水案

2026年4月,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泰安高新区祥顺名饮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酒水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侵权物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在对泰安高新区祥顺名饮超市(个体工商户)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水。经查明,当事人酒水是他人顶账所得,后经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人员鉴定,此批次酒水与泰山酒业浓香型白酒理化卫生指标不相符,且该批次产品外包装、商标与泰山酒业产品高度相似,属假冒侵权。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酒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物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泰安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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