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陪诊不只“跑腿” 失责必须担责
□ 郭致杰
今年以来,陪诊服务在政策支持与社会需求的双重推动下,持续成为公众关注热点。民政部等八部门于年初联合发文,明确“支持培育专业化陪诊助医机构,规范开展老年人陪同诊治等服务”,为行业注入强劲发展动力的同时,也将其规范化、专业化议题推向前台。
然而,政策暖风之下,行业基础性规则仍显模糊。目前,陪诊师尚未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且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收费混乱、隐私泄露、医疗物品保管疏漏等隐患日益显现。陪诊服务提供者责任边界何在、患者权益如何实质性保障,成为亟待回答的现实课题。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陪诊纠纷案,恰为审视上述问题提供了关键参照。癌症患者谢女士委托陪诊人员李某办理就医事宜,李某因妥善保管义务缺位,导致其赖以诊断的26片病理切片丢失,最终被判赔偿经济损失及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判决不仅化解了个案纠纷,更为快速生长却规则模糊的陪诊行业,提供了一份清晰的法律指引。
该案的司法裁判,彰显了鲜明的规则示范价值。其一,明确病理切片的法律属性,将其界定为“具有人格属性的特殊物及伦理物”,既关联患者健康权,又承载敏感个人信息,为其保护设定更高标准。其二,厘清陪诊人员的注意义务,明确专业陪诊人员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且标准“应当更高”,不能以“简单跑腿”为由推卸责任。其三,明确患者权利救济路径,清晰指引委托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适用,同时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体现了对患者人格权益的充分关切。
个案判决可以定分止争,但推动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则需系统性的规则构建。一是推动行业规范化。建议由主管部门牵头,将陪诊师纳入国家职业体系,建立统一的资质认证与职业道德规范。二是完善合同与责任规范。制定标准服务合同,明确医疗材料保管、隐私保护等关键条款,建立重要材料交接追溯机制。三是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依托在线调解、快速仲裁等方式,降低病患群体维权成本。四是强化监管与信用治理。建立机构备案、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引入职业责任保险,净化行业环境。
陪诊绝非简单跑腿,而是关乎生命健康与人格尊严的专业服务。它承载着患者对便捷就医的期待,也寄托着老龄化社会对“老有所医”的向往。唯有从业者恪尽职责、规则体系及时补位、监管机制有效运转,陪诊服务才能真正成为患者求医路上的暖心助手,新兴业态才能在法治框架内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郭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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