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贵阳新闻讯好评返现、侵犯商业秘密、保健品吹治百病……5月7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年反不当竞争8起典型案例。
2025年,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全年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240件,罚没金额604.91万元。
本次公布的八起典型案例,涵盖虚假宣传、好评返现、商业混淆、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等常见违法行为,其中多起涉及老年群体、普通食品冒充保健功能等社会关切问题。
省市场监管局表示,遴选并公布这八起案例,旨在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竞争生态,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起典型案例主要案情和处罚结果概览
1.铜仁市碧江区某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微信直播间宣称其保健食品“纳豆红曲胶囊”对冠心病、糖尿病、脑血栓等疾病有显著调理效果,实际注册功能仅为“辅助降血脂”,且不能提供有显著调理效果的依据。
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处罚。
2.贵阳市修文县某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群直播、发红包送礼品吸引消费者,宣称普通食品(鹿肝龙眼丸、鹿肺丸等)可治疗乳腺结节、各种囊肿,可改善哮喘、冠心病等症状。
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
3.黔西南州兴义市某管理中心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宣传其销售的能量仪、玉石床垫等产品具有“提高免疫力”“排寒排湿”“缓解腰酸背痛”等效果,但不能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
4.遵义市赤水市某美容院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将体外诊断用的医疗器械产品(“安秀翌”运送培养基、细胞保存液)宣传为具有祛斑美容修复功能,但不能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
5.贵阳市观山湖区某餐饮店“好评返现”案
当事人向网络订餐消费者发放卡片,以每单5元返利诱导作出指定好评,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被依法行政处罚。
6.云南某食品公司、贵州某饮品公司混淆行为案
两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刺XX”245毫升黄罐刺梨汁,其包装装潢与贵州天刺力公司的“天刺力”产品高度近似,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
两当事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实施混淆行为,被依法行政处罚。
7.贵州某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冷某、郭某利用在原公司职务之便,私自留存含关键信息的客户资料,离职后成立新公司——贵州某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利用在原公司获取的客户信息牟利,导致原公司客户严重流失,并造成经济损失。
贵州某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犯了其他公司(冷、郭二人原来所在公司)商业秘密,被依法行政处罚。
8.贵州某综合工艺品销售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当事人与贵州某旅行社约定,旅行社组织游客到其经营场所购物,当事人按到店人数向旅行社支付“人头费”“推广费”。
旅行社属于受旅客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当事人行为构成商业贿赂,被依法行政处罚。
注:以上案例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或《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作出处罚。
记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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