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江有律师,客家人,广东东莞专职刑事律师,2012年执业至今,专办刑事案件十多年。现为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法学会企业合规法律研究会理事。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及普通刑事辩护,长期代理东莞市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各类刑事案件辩护,大量案件取得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轻判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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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地区网络赌博、线下赌博相关的开设赌场罪案件时有发生,赌博代理、抽水、看场等辅助人员涉案较为常见,此类案件的量刑与辩护,核心围绕角色地位、违法所得、赌资流水、参与时长等展开。

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分两档量刑,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东莞司法实践中,普通代理、抽水人员多认定为从犯,参与时间短、获利少、无前科、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具备较大的缓刑与轻判空间。

此类案件辩护要点:一是明确从犯地位,区分与组织者、经营者的责任差异;二是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展现悔罪态度;三是结合参与程度、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提交从轻处罚的法律意见,争取取保候审与缓刑。

赌博类犯罪看似情节轻微,实则触犯刑法,一旦定罪会留下案底,涉案后需理性对待,依法争取从轻处理。

关键词:东莞开设赌场罪、赌博罪、从犯辩护、缓刑、东莞刑事律师

话题标签:#开设赌场罪辩护 #东莞刑事法律 #法律科普 #刑事辩护实务 #缓刑适用